**福建投标保函省厅格式**
一、适用范围
本格式适用于福建省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函,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竞争性谈判等采购方式。二、保函格式
投标保函应严格按照以下格式书写: (投标保函专用户头纸) 投标保函 投标日期: [投标日期] 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 地址: [投标人地址] 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 地址: [采购人地址] 本保函兹证明我方(投标人)已报名参加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名称],标段编号: [标段编号]。我方愿为其提供的投标在采购活动中被接受并按规定签订采购合同支付投标保函金额。 本保函金额为人民币 [投标保函金额] 元整(大写 [投标保函金额])。 我方保证在以下时效内兑现本保函: - 自评审委员会宣布开标之日起 [招标文件规定时间] 内,若我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时缴纳履约保证金; - 自采购人向我方发出中标通知书,我方未按规定在 [招标文件规定时间] 内签订采购合同。 我方保证在开标结束后 [招标文件规定时间] 内未收到评审委员会宣布废标或评审委员会确认我方已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或未收到采购人中标通知书,本保函自动失效。 本保函自签发之日起 [保函有效期] 内有效。 出具保函银行: [银行名称] 地址: [银行地址] 银行代码: [银行代码] 联系电话: [银行联系电话] 经办人: [经办人姓名] 联系电话: [经办人联系电话] 年 月 日三、保函要求
投标保函应具备以下要求: 格式统一,与本格式完全一致; 内容完整,不得有任何涂改或增删; 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出具保函的银行应当具备颁发政府采购保函的资格; 保函有效期不得少于投标截止时间后 [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四、其他事项
投标人不得自行设计、使用其他格式的投标保函; 投标保函可采用纸质形式或电子保函形式; 电子保函应符合《中国电子保函系统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 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提供经银行盖章确认的投标保函原件。五、样例
以下为福建投标保函省厅格式的样例:
(招标代理机构专用抬头) 投标保函 投标日期: 2023年7月1日 投标人: 福建中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路100号 采购人: 福建省财政厅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东街100号 本保函兹证明我方(投标人)已报名参加采购项目: 福建省财政厅财政信息化建设项目,标段编号: BJD-2023-07-01。我方愿为其提供的投标在采购活动中被接受并按规定签订采购合同支付投标保函金额。 本保函金额为人民币 500,000.00 元整(大写 伍拾万整)。 我方保证在以下时效内兑现本保函: - 自评审委员会宣布开标之日起 7 日内,若我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时缴纳履约保证金; - 自采购人向我方发出中标通知书,我方未按规定在 5 日内签订采购合同。 我方保证在开标结束后 15 日内未收到评审委员会宣布废标或评审委员会确认我方已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或未收到采购人中标通知书,本保函自动失效。 本保函自签发之日起 90 日内有效。 出具保函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东支行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路99号 银行代码: 1040000000 联系电话: 0591-87654321 经办人: 王小明 联系电话: 13800000000 2023年7月1日以上为福建投标保函省厅格式的全文,供您参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