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能否在激烈的竞争中取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的信用度。而信用度又直接影响着企业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能否顺利中标和后期的履约情况。近年来,广东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积极探索和实践政府采购鼓励履约保函制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维护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促进政府采购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政府采购鼓励履约保函制度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鼓励中标(成交)供应商以履约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减少资金占用,降低交易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广东是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也是政府采购工作的先行先试区。广东在政府采购鼓励履约保函制度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首先,广东在政府采购鼓励履约保函制度方面进行了顶层设计和制度创新。2019年,广东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实施鼓励履约保函制度的通知》(粤财采购函〔2019〕2号),明确了政府采购鼓励履约保函的适用范围、基本要求、工作流程等,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实施鼓励履约保函制度提供了政策依据和制度保障。
其次,广东积极推动政府采购鼓励履约保函制度的落地实施。在具体操作层面,广东明确了政府采购鼓励履约保函的适用范围,包括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并鼓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积极采用。同时,广东还明确了政府采购鼓励履约保函的提供方式,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向出具履约保函的金融机构缴纳一定比例的履约保证金,由金融机构出具履约保函,保证中标(成交)供应商按合同约定履约。
再次,广东加强政府采购鼓励履约保函制度的监督管理。为确保政府采购鼓励履约保函制度的顺利实施,广东明确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中标(成交)供应商和金融机构等各相关方的职责和义务,并建立了履约保函信息登记制度,要求中标(成)供应商在提供履约保函后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函复印件及采购合同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登记备案。
政府采购鼓励履约保函制度的实施,为维护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促进政府采购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是减少了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资金占用。在传统的政府采购履约保证方式中,中标(成交)供应商通常需要提供履约保证金,保证履约期间的履约行为。而履约保证金通常需要以现金形式缴纳,对于中标(成交)供应商来说,资金占用较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经营和资金周转。政府采购鼓励履约保函制度的实施,为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了新的履约保证方式,中标(成交)供应商只需向金融机构缴纳一定比例的履约保证金,即可获得履约保函,有效减少了资金占用,降低了交易成本。
二是提高了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参与度。政府采购鼓励履约保函制度的实施,为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了新的履约保证方式,降低了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履约成本,吸引了更多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高了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参与度,促进了政府采购市场的竞争,有利于政府采购价格的降低和采购质量的提高。
三是促进了政府采购履约行为的规范化。政府采购鼓励履约保函制度的实施,为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了新的履约保证方式,中标(成交)供应商只需向金融机构缴纳一定比例的履约保证金,即可获得履约保函,保证履约行为。同时,金融机构也会对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履约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督促中标(成交)供应商按合同约定履约,促进了政府采购履约行为的规范化。
总之,政府采购鼓励履约保函制度的实施,是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创新的重要成果,也是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政府采购鼓励履约保函制度的实施,为维护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促进政府采购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相信随着政府采购鼓励履约保函制度的不断完善和推广,政府采购供应商的权益将得到更好的维护,政府采购市场将更加规范有序,政府采购工作将迈上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