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 [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
**鉴于**:[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投标,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函。
**为此,** 我们[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担保人”),地址:[担保人地址],特此承诺,作为投标人的投标保函人,向招标人提供如下不可撤销的投标保函:
**一、担保金额**
担保金额为人民币[金额大写](¥[金额小写]),该金额为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保证金,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 投标人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
3. 投标人在中标后拒绝按照招标文件和其投标文件的内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4. 投标人在中标后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二、担保期限**
本担保自开标日起[ ]天内有效,即自[开标日期]起至[结束日期]止。若投标人在担保期限内撤回投标文件或被确定为中标人,则本担保自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日起[ ]天或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天后自动失效;若投标人未中标,则本担保自中标结果通知发布之日起[ ]天后自动失效。
**三、索赔程序**
1. 如投标人出现上述任何一项违约行为,招标人有权要求担保人在收到其第一份书面索赔通知和相应证明材料后[ ]个工作日内,无条件支付全部或部分担保金额。
2. 招标人的索赔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发出,并发送至以下地址:
[担保人名称]
地址:[担保人地址]
联系人:[联系人姓名]
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号码]
3. 本担保项下的任何支付均应以人民币支付。
**四、免责条款**
除不可抗力事件外,担保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延迟支付担保金额。
**五、争议解决**
凡因本保函引起的或与本保函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名称]按照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六、其他**
1. 本保函未尽事宜,由担保人和招标人另行协商解决。
2. 本保函一式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担保人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