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保函承诺函
致:[招标人名称]
地址:[招标人地址]
日期:[日期]**[项目名称]项目投标保函**
**保函编号:** [保函编号]
根据[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为[项目名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人”)现递交本投标保函参与本项目投标。
**一、承诺事项**
本着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我行无条件、不可撤销地承诺:若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我行将在接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索证后[ ]个工作日内,向你方支付不超过人民币[金额]元(大写:[金额大写]整)的赔偿金,该赔偿金额不超过你方因投标人违约所遭受的实际损失,且该赔偿金额支付不以任何条件为前提,不需投标人确认或同意:
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 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二、担保期限**
1. 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 ]天生效,至以下日期中最后一日失效:
投标有效期届满之日起[ ]天;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协议书之日起[ ]天; 中标人提交了你方认可的履约担保之日起[ ]天。2. 你方有权在上述担保期限届满前退回本保函原件。我行承诺,在收到你方退回的保函原件后 [ ] 个工作日内解除本保函。
**三、索赔程序**
1. 你方需以书面形式向我行提出索赔申请,并提供以下文件:
注明索赔金额的索赔函; 能够证明投标人违反上述承诺事项的书面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你方遭受实际损失的计算依据和证明材料; 你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信息; 其他证明材料。2. 我行在收到你方完整的索赔文件后,将在[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将在[ ]个工作日内将赔付款项支付至你方指定的账户。
**四、免责条款**
除不可抗力事件外,我行不对本保函项下的任何义务承担任何延期履行或不履行的责任。
**五、争议解决**
凡因本保函引起的或与本保函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
1. 本保函正本一式两份,由我行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你方一份,我行留存一份。
2. 本保函的修改、补充或变更,均需由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可生效。
**七、联系方式**
**[担保行名称]**
地址:[担保行地址]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邮编:[邮编]**[担保行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