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履约保证金实行保函最新规定
近年来,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国家大力推行工程建设领域保证制度改革,鼓励以工程保函替代现金保证金。重庆市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履约保证保险替代保证金。本文将结合最新政策规定,对重庆市履约保证金实行保函的具体要求进行解读。
一、政策依据
重庆市履约保证金实行保函的政策依据主要包括:
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75号)
2.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6〕179号)
3.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担保制度改革的通知》(渝建〔2019〕11号)
4.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担保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建发〔2021〕12号)
二、适用范围
重庆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合同,均应适用履约保证保险替代保证金的规定。
三、保函形式及要求
1. 保函形式:招标人应当接受银行、保险公司以及担保机构出具的工程履约保证保险保函。鼓励招标人优先采用工程履约保证保险保函。
2. 保函金额:履约保证保险的担保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合同价款的10%。
3. 保函期限:履约保证保险的责任期限应当涵盖工程项目缺陷责任期。
4. 其他要求:履约保证保险保函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银保监会制定的《工程履约保证保险示范条款》的规定。
四、办理流程
1. 投标人选择担保机构,并与担保机构签订协议。
2. 担保机构向招标人出具电子保函。
3. 招标人在收到电子保函后,应及时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查验确认。
4.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缴纳保费。
五、注意事项
1.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应当明确说明接受的保函形式、金额、期限等要求。
2. 投标人应当选择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担保机构,并仔细核对保函内容,确保保函真实有效。
3. 担保机构应当加强风险管控,严格审查申请材料,确保保函业务合规经营。
4. 各方当事人应当严格履行合同义务,避免发生违约行为。
六、政策意义
重庆市全面推行履约保证金实行保函制度,对于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 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以保函替代现金保证金,可以有效缓解企业资金压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高资金 sử dụng hiệu quả.
2. 有利于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推行保函制度,可以有效防止招标人在保证金收取和退还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维护建筑市场公平公正。
3. 有利于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保障工程质量安全。保函制度的实施,可以促使担保机构加强对工程项目的风险管控,督促承包人提高履约能力,保障工程质量安全。
总之,重庆市履约保证金实行保函制度的全面实施,是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对于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构建和谐共赢的建筑市场环境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