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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电子保函可以撤回吗
发布时间:2024-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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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保证金是投标人必须提交的重要保证形式,它可以保证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参加投标活动,维护招标人的合法权益。传统意义上的投标保证金一般采用现金形式,但随着经济的发展,银行投标保函作为一种新的担保方式逐渐被市场所接受,并广泛应用于招投标活动中。银行投标保函是指由投标人委托银行向招标人出具的、担保投标人履行投标义务的书面承诺。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一种新的投标保证形式——投标电子保函也开始出现在招投标活动中。与传统的银行投标保函相比,投标电子保函具有更高的效率和便捷性。那么,投标电子保函与传统的银行投保函在性质上是否存在区别?投标人出具投标电子保函后,是否还可以撤回?出现纠纷时,应该如何处理?这些问题值得我们深入探讨。

一、投标电子保函的性质及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没有采取书面形式的,保证人不受保证责任的约束,债权人因此受到损失的,保证人应当赔偿损失,但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由此可见,无论是银行投标保函还是投标电子保函,均属于《担保法》规定的保证,投标人作为保证人,招标人作为债权人,投标人以投标电子保函的形式,保证自己在投标过程中的行为,如果出现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

根据《担保法》第十八条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可以约定保证方式。 保证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为连带责任保证。”由此可见,投标电子保函的保证方式可由保证人与债权人自行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为连带责任保证。投标电子保函作为一种新的担保方式,其法律效力与传统的银行投标保函是相同的,具有保证合同的效力,投标人一旦出具投标电子保函,即对招标人产生法律约束力,投标人应当按照投标电子保函的约定履行义务,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二、投标电子保函是否可以撤回

《担保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保证人依照本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在合同中约定,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未将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或者申请仲裁,并通知保证人的,保证人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由此可见,投标电子保函作为一种保证方式,其撤回问题应当根据保证方式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1.一般保证的,在招标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仲裁前,投标人可以撤回投标电子保函。根据《担保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因此,在招标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仲裁前,投标人可以撤回投标电子保函,因为投标电子保函本身属于一般保证,投标人有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2.连带责任保证的,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电子保函。根据《担保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由此可见,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不得拒绝。因此,投标电子保函属于连带责任保证的,投标人不得在招标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仲裁后撤回投标电子保函,保证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三、投标电子保函出现纠纷时的处理

投标电子保函作为一种新的担保方式,在实际应用中难免会出现一些纠纷,那么在出现纠纷时,应该如何处理呢?

1.投标电子保函出现纠纷时,应当首先审查投标电子保函的真实性。投标电子保函的出具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核程序,保证其真实性。出现纠纷时,应当首先审查投标电子保函的真实性,包括出具单位、出具时间、保函内容等,以确定投标电子保函的有效性。

2.投标电子保函出现纠纷时,应当审查投标电子保函的保证方式。如前所述,投标电子保函的保证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者在撤回问题上存在区别。出现纠纷时,应当审查投标电子保函的保证方式,以确定投标人的权利义务关系。

3.投标电子保函出现纠纷时,应当审查投标电子保函的约定内容。投标电子保函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不得含有违法违规内容。出现纠纷时,应当审查投标电子保函的约定内容,以确定投标人的违约责任。

4.投标电子保函出现纠纷时,可以向担保协会投诉。中国银行业协会和中国担保协会均设有投诉渠道,出现纠纷时,可以向担保协会投诉,由担保协会进行调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总之,投标电子保函作为一种新的担保方式,在招投标活动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投标人出具投标电子保函后,一般保证的可以在招标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仲裁前撤回,连带责任保证的则不能撤回。出现纠纷时,应当审查投标电子保函的真实性、保证方式和约定内容,必要时可以向担保协会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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