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受让方存在违约行为或未履行其合同义务时,出具见索即付保函的银行或担保方有权按照保函条款停止支付。停止支付申请是对发行保函的银行或担保方提出书面要求,请求其依据保函条款对受让方的付款请求暂停执行的程序。
停止支付程序
受让方违约或不履行合同义务时,银行或担保方可依据保函条款,在收到受益人索赔通知或其他可靠证据后,对受益人的付款请求停止履行,并向担保人提出停止支付申请。
停止支付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
保函详情(保函号码、金额、担保方) 违约事实或未履行合同义务的详细描述 停止支付请求的理由和依据 受让方名称和地址 受益人名称和地址 支持性文件(合同、违约通知等)终止担保责任的依据
按照统一惯例(UCP),担保方可以基于以下理由终止其担保责任:
受让方违反保函条款 受让方不履行其合同义务 受让方未按时或以不符合保函条款的方式提出索赔 担保方拥有其他拒绝付款的合理理由提出申请的时间
通常情况下,停止支付申请应在收到受益人索赔后及时提出。然而,一些保函条款可能规定了具体的申请期限,例如在索赔收到后一定天数内提出。
处理程序
担保方收到停止支付申请后,应仔细审查申请内容,并根据保函条款和支持性文件进行调查和评估。如果担保方确信受让方存在违约行为或未履行合同义务,则应根据申请做出暂停付款的决定。
一旦作出停止支付决定,担保方应及时通知受益人,说明拒绝履行付款的理由,并提供支持性文件。担保方也可采取其他措施,例如对保函金额进行冻结或采取法律行动。
受让方的补救措施
受让方在收到担保方停止支付通知后,有权采取以下补救措施:
向法院申请令状,要求担保方恢复支付 提起仲裁或诉讼,向担保方索赔损失 与担保方协商达成和解或替代解决方案风险和后果
对于担保方而言,错误地暂停付款可能带来法律责任和信用风险。对于受让方而言,付款被暂停可能导致重大财务损失和商业中断。
因此,在提出停止支付申请之前,担保方应仔细评估其理由并向律师寻求专业意见。同时,受让方在收到停止支付通知后,应寻求法律帮助,以保护其权利并制定适当的补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