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履约保函是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保证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书面承诺。它是一种独立于施工合同的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旨在保证施工单位履行施工合同规定的义务,保障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市场化进程的不断深入,建设工程履约保函在工程建设领域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已成为建设工程项目中常见的风险管理工具和保证履约的重要手段。为规范建设工程履约保函的使用,促进工程建设行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文本,供工程建设各方参考使用。
一、工程履约保函概述
(一)工程履约保函的定义
工程履约保函是指施工单位(或其母公司)应建设单位的要求,由银行或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施工单位按时履行施工合同义务的书面承诺。它独立于主合同之外,具有法律约束力,施工单位一旦违约,银行或担保公司应按照保函约定向建设单位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或赔偿金。
(二)工程履约保函的适用范围
工程履约保函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项目,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等。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单位往往需要向建设单位提供一定形式的履约保证,以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施工任务。工程履约保函正是一种常见的履约保证方式,它可以有效地保障建设单位的权益,降低工程建设风险。
(三)工程履约保函的优势
1.提高履约能力:工程履约保函由第三方金融机构或担保公司出具,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信用背书,可以有效提高施工单位的履约能力,增强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的信任度;
2.减少资金占用:与现金质保、保证金等担保方式相比,工程履约保函无需施工单位占用大量资金,从而降低了施工单位的资金压力,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
3.简化手续:工程履约保函的申请和出具程序相对简便,无需设置抵押、质押等担保物,减少了办理手续,缩短了办理时间;
4.保障各方权益:工程履约保函对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和担保机构的权益都有明确的约定和保障,能够有效减少工程建设中的纠纷和风险,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二、工程履约保函文本
(一)保函名称
建设工程履约保函
(二)发函方
施工单位(或其母公司)应作为发函方,向建设单位出具履约保函。
(三)收函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