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保函是一种由银行作为担保人,保证投标人在投标后履约的书面文件。各行各业的投标流程中,银行保函被广泛使用,其规范性要求有利于保障投标和履约的公平公正。
银行保函的时效性要求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出具保函截止时间:招标文件中一般会明确规定出具银行保函的截止时间,投标人需在此时间之前提交保函。 保函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银行保函提交给招标人。投标人晚于投标截止时间提交的银行保函会产生以下影响:
投标无效: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并且说明保函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那么晚于投标截止时间提交的银行保函将导致整个投标无效。 评标不受理:招标文件中未明确规定保函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但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发现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函晚于投标截止时间,则此投标将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效,不受理评标。 顺延开标:对于重大项目招标等特殊情况,招标文件中可能规定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顺延,但需要招标人做出明确公告。具体顺延时间以招标人的公告为准。但需要注意的是,即使顺延开标,银行保函仍应在原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出具。投标人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晚于提交银行保函的,招标人应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处理。不可抗力因素一般指地震、水灾、火灾、战争等无法预料并无法控制的客观事件。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晚于提交银行保函。
1. 银行保函是否可以通过电子方式提交?
国家发展改革委2022年发布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开展电子化交易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银行保函纸质材料的,投标人亦可通过电子保函方式提交,且投标人通过电子保函方式提交的银行保函与纸质保函具有同等效力。因此,投标人可根据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选择纸质提交或电子提交银行保函。
2. 出现银行保函晚于投标截止时间提交的情况,招标人是否可以不予受理,直接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不得在招标文件中设置禁止投标人提交晚于投标截止时间银行保函的条款。出现银行保函晚于投标截止时间提交的情况,招标人应综合考虑相关因素,包括但不仅限于是否为不可抗力、对投标人公平竞争的影响、对招标项目履约的影响等,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接受迟交保函。
3. 投标人是否可以在评标后补交银行保函?
招标文件中一般会明确规定投标人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银行保函。评标后,投标人不得补交银行保函。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投标进行审查,未提交银行保函或银行保函晚于投标截止时间提交的投标,应当视为无效投标。
4. 招标人如何区分投标人提交银行保函的实际时间?
招标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区分投标人提交银行保函的实际时间:
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的,以邮戳时间为准。 通过电子保函平台提交的,以保函生成时间为准。 通过送达方式提交的,以招标人签收时间为准。具体签收方式以招标文件中的规定为准,如以面签或电子签名等形式确认签收。银行保函是投标过程中至关重要的文件,其规范性要求对投标的公平公正至关重要。投标人应时刻关注招标文件中的时效性要求,避免因银行保函晚于投标截止时间提交而导致投标无效。招标人应对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银行保函晚于提交的情况做出适当处理。只有通过严格遵守时效性要求,才能确保招投标活动的顺利进行,维护各方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