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建设期履约保函的提供时间,需根据具体的采购方式和合同约定而定,通常情况下可能有以下几种情形:
在招标采购中,建设期履约保函的提供时间通常在开标日期后,中标日期之前。具体时间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约定,一般会给予中标人一定期限(如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供履约保函。
招标文件中应明确规定履约保函的有效期、额度、内容和格式等要求,中标人需根据要求及时提供符合条件的履约保函,否则视为违约,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
在协议采购中,建设期履约保函的提供时间应在采购协议中明确约定。常见的提供时间有以下两种:
合同生效后:在采购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采购人会要求供应商提供履约保函,作为合同履行的担保。 履约前一定时间:在供应商开始履约前一定时间(如施工进场前),采购人会要求供应商提供履约保函,以确保供应商能够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合同内容。协议采购中履约保函的有效期、额度、内容和格式等要求也应在采购协议中明确约定,供应商需按照要求及时提供符合条件的履约保函,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在特殊情况下,建设期履约保函的提供时间可能有所调整,主要包括以下两种情形:
工程变更:由于工程设计变更、现场情况变化等因素导致工程内容发生重大变更,需要相应调整原合同内容和履约保函。此时,履约保函的提供时间可能会根据工程变更的情况进行调整。 供应商更换:由于供应商倒闭、破产等原因,采购人需要更换新的供应商。新供应商除继续履行原合同外,还需提供新的履约保函予采购人。履约保函的提供时间应根据更换供应商的进度进行调整。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在招标采购还是协议采购中,建设期履约保函的提供时间应与合同进度相匹配,以合理保障采购人的权利。同时,供应商应高度重视履约保函的提供,及时按照采购文件和合同约定的期限和要求提供符合条件的履约保函,避免因履约保函问题造成合同违约。
在提供建设期履约保函时,供应商还需注意以下事项:
审查履约保函条款:在接受履约保函前,供应商应仔细审查保函条款,确保履约保函的内容符合合同约定,保证自身合法权益。 保函额度是否充足:履约保函的额度应与合同金额或合同标的的价值相匹配,以确保能够有效保障采购人的利益。 保函有效期:履约保函的有效期应覆盖整个建设期的履约期限,并根据合同约定适时进行续保。 提供符合要求的履约保函: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和合同约定的格式、内容和担保机构要求提供履约保函,不符合要求的履约保函可能不被采购人接受。 正确填写履约保函:供应商在填写履约保函时要确保保函内容准确无误,特别是保函金额、合同名称、合同编号、有效期等关键信息。 及时提供履约保函:供应商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要求提供履约保函,避免因逾期提供保函造成合同违约。通过以上内容,可以对建设期履约保函提供的相关规定和注意事项有更加全面的了解。妥善处理履约保函事项,不仅可以保障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也有助于供应商顺利履约并维护自身信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