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国际贸易中,预付款保函(Advance Payment Bond)和履约保函(Performance Bond) often overlap in their usage,尤其是在大型工程项目和长期贸易合同中。这种保函的叠加使用,旨在保障合同双方的权益,确保交易顺利进行并履行。然而,实践中,由于对保函性质和特点理解的差异,以及对国际惯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把握不够,保函出具和使用中存在一些问题和风险,容易引发纠纷。因此,有必要对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的性质、功能和适用范围等进行探讨,厘清二者之间的关系,以期在国际贸易中更加合理有效地运用保函,防范风险,保障交易安全。
一、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的概念及法律性质
(一)预付款保函
1.概念。预付款保函是指由银行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证申请人(买方)如期支付预付款的书面承诺。其目的是为了保障受益人(卖方)在收到预付款后,能够按约履行合同义务,避免因买方未按时足额支付预付款而导致的损失。预付款保函通常与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或托收(Documentary Collection)等付款方式结合使用。
2.法律性质。预付款保函是银行或担保机构的一种独立保证(Independent Guarantee),具有以下法律性质:一是抽象性。银行或担保机构出具预付款保函,一般不考虑基础合同(underlying contract)的履行情况,仅关注申请人是否按约支付预付款。二是附条件性。预付款保函的效力取决于受益人是否能够提供符合保函要求的文件,如能提供,则银行或担保机构须无条件支付保函金额。三是不可撤销性。预付款保函一经出具,在保函有效期内,出具方不得单方面修改或撤销。
(二)履约保函
1.概念。履约保函是指由银行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证申请人(承包商或卖方)如期履行合同义务的书面承诺。其目的是为了保障受益人(业主或买方)的利益,确保申请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或交付货物/服务,避免因不履约而导致的损失。履约保函通常与预付款保函结合使用,以确保预付款的使用符合合同约定。
2.法律性质。履约保函也是银行或担保机构出具的独立保证,具有与预付款保函类似的法律性质,即抽象性、附条件性和不可撤销性。此外,履约保函还具有以下特点:一是附从性。履约保函的效力以基础合同的效力为前提,若基础合同无效,则履约保函也失去效力。二是不可转让性。履约保函是根据申请人和受益人的特定关系出具的,一般不允许转让给第三方。
二、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的功能及适用范围
(一)功能
1.预付款保函的功能。预付款保函的主要功能是保障预付款的安全,确保卖方收到预付款后能够如期履行合同。其具体功能包括:一是替代现金流。在国际贸易中,买方通过信用证或托收方式支付货款,而卖方在交货前需要采购原材料、组织生产等,需要一定的资金支持。预付款保函可以作为一种信用工具,替代现金流,帮助卖方提前获得资金。二是保障交易安全。预付款保函可以有效降低买方预付款的风险,避免卖方收到预付款后不履行合同或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况发生。三是促进贸易便利化。预付款保函的运用,可以简化贸易流程,加快贸易周转速度,提高贸易效率。
2.履约保函的功能。履约保函的主要功能是保障合同的履行,确保承包商或卖方按照约定完成工程或交付货物/服务。其具体功能包括:一是保证合同履行。履约保函可以有效约束承包商或卖方的行为,督促其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合同约定的义务。二是减少合同纠纷。履约保函的运用,可以降低因不履约而产生的纠纷风险,避免因不履约导致的合同争议和诉讼。三是提高合同信用。履约保函的出具,可以提升承包商或卖方的信用水平,增强业主或买方对合同履行的信心。
(二)适用范围
1.预付款保函的适用范围。预付款保函适用于国际贸易中需要预付款的情况,主要包括:一是长期贸易合同。在长期贸易合同中,卖方需要提前采购原材料、组织生产等,需要一定的资金支持,此时可以要求买方提供预付款保函。二是工程承包合同。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承包商通常需要业主预付部分工程款,以支付材料费、人工费等,此时也可以要求业主提供预付款保函。三是特殊贸易合同。在技术密集型、知识密集型等特殊贸易合同中,卖方可能需要一定的预付款以支持研发、生产等,此时也可以适用预付款保函。
2.履约保函的适用范围。履约保函适用于国际贸易中需要保障合同履行的情况,主要包括:一是工程承包合同。在工程承包合同中,业主需要确保承包商能够如期完成工程,避免因不履约导致工期延误、质量问题等,此时可以要求承包商提供履约保函。二是货物买卖合同。在货物买卖合同中,买方需要确保卖方能够按时交付符合质量要求的货物,避免因不履约导致交货延迟、货物质量不合格等,此时也可以要求卖方提供履约保函。三是服务合同。在服务合同中,服务提供方需要确保能够按照约定提供服务,避免因不履约导致服务中断、服务质量下降等,此时也可以适用履约保函。
三、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的叠加使用
在国际贸易中,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通常会叠加使用。其主要原因在于,预付款保函仅保障预付款的安全,而履约保函则保障整个合同的履行。通过叠加使用,可以更全方位地保障合同双方的权益,降低交易风险。
(一)叠加使用的原因
1.保障预付款的安全。在国际贸易中,买方通常需要向卖方支付一定的预付款,以支持卖方的生产或服务。然而,由于卖方可能存在财务风险、经营风险等,无法确保其收到预付款后能够如期履行合同。此时,如果仅依靠卖方的信用,买方可能会因担心预付款无法收回而拒绝支付预付款,影响合同的履行。因此,需要预付款保函来保障预付款的安全,确保卖方收到预付款后能够如期交货。
2.保障合同的履行。预付款保函仅保障预付款的安全,并不能确保卖方在收到预付款后能够完全履行合同。尤其是对于长期合同或复杂合同,卖方可能存在多种风险,如生产风险、运输风险、政治风险等,导致其无法完全履行合同。此时,如果仅依靠卖方的信用,买方可能会因担心卖方不履约而拒绝支付预付款,或在收到货物后拒绝付款。因此,需要履约保函来保障整个合同的履行,确保卖方按照约定完成合同义务。
(二)叠加使用的方式
1.串联式。即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分别独立出具,各担负各自的担保责任。例如,在工程承包合同中,业主向承包商支付预付款时,要求承包商提供预付款保函,以确保预付款的安全。同时,业主还要求承包商提供履约保函,以确保承包商能够如期完成工程。此时,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是两个独立的保函,分别由不同的银行或担保机构出具,各担负各自的担保责任。
2.并联式。即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合并出具,由同一个银行或担保机构出具一份保函,同时担负预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