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预付款保函样板
致: (受益人名称)
地址: (受益人地址)
鉴于:
1. 贵公司(以下简称“受益人”)与 (以下简称“申请人”)于 年 月 日签订了编号为 的 (以下简称“主合同”),申请人应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向受益人支付预付款。
2. 根据主合同约定,申请人须就上述预付款向受益人提供一份保函作为担保。
3. 我方(以下简称“保证人”)应申请人要求,同意为申请人上述义务向受益人出具本预付款保函。
基于上述,各方达成一致并约定如下:
一、定义和解释
1.1 本保函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下列词语的含义与主合同中该词语的含义一致:
(1)主合同
(2)受益人
(3)申请人
(4)保证人
(5)预付款
(6)预付款保函金额
(7)失效日
1.2 本保函项下的“预付款”是指根据主合同约定,受益人为申请人 (例如:采购设备材料、支付工程前期费用等)而向申请人支付的款项。
1.3 本保函项下的“预付款保函金额”是指人民币 元(大写: )。
1.4 本保函项下的“失效日”是指 年 月 日。
二、保证责任
2.1 在收到受益人提交的符合本保函约定的书面索赔后,保证人将根据受益人的要求,向受益人支付不超过预付款保函金额的款项。
三、索赔
3.1 受益人应在下列情况下有权要求保证人根据本保函的约定进行赔偿:
(1)申请人未能在主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按照主合同的约定金额支付预付款,且未能在收到受益人发出要求其支付预付款的书面通知后 日内全额支付预付款;或
(2)申请人在主合同项下的违约行为导致受益人终止主合同。
3.2 受益人向保证人主张索赔时应提交下列文件:
(1)注明日期和索赔金额的书面索赔函;
(2)能够证明申请人未按照主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或申请人违反主合同约定的相关证据;
(3)受益人已采取措施减损的证据(如有)。
3.3 保证人收到受益人提交的符合本保函约定的索赔文件后,应于收到索赔文件后 个工作日内向受益人支付索赔款项,或向受益人发出拒绝支付的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四、保证责任的免除
4.1 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保证人免除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
(1)主合同被依法变更、解除或终止;
(2)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受益人和申请人修改主合同中关于预付款支付方式、支付时间或金额的约定;
(3)受益人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或未能按约定的时间履行其义务,导致申请人无法按照主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
(4)受益人和申请人恶意串通损害保证人利益。
五、保证期间
5.1 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至失效日失效。
5.2 如果出现下列情况,则本保函于下列相应时间自动失效:
(1)受益人收到申请人按照主合同约定支付的全部预付款之日;或
(2)本保函失效日,以较早者为准。
5.3 本保函失效后,保证人不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申请人应于本保函失效后 个工作日内退还本保函正本。
六、通知
6.1 所有与本保函有关的通知、文件或其他通讯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专人递送、挂号信函或传真方式,并应送达以下地址:
(1)受益人:
地址:
传真:
(2)申请人:
地址:
传真:
(3)保证人:
地址:
传真:
6.2 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传真号码的,应在变更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该方自行承担。
七、争议解决
7.1 凡因本保函引起的或与本保函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
7.2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如系涉外合同,则提交至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在 进行仲裁。
7.3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八、其他
8.1 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冲突法)。
8.2 本保函正本一式 份,受益人、申请人和保证人各执 份,经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受益人名称)
(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申请人名称)
(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保证人名称)
(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