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函是履约方在与发包方签订合同时向发包方提供的、保证履约方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文件。在工程建设施工中,常用于承包方或分包方向发包方提交的履约保证,以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
在特殊情况下,履约方可能会因不可抗力、不可预见或不可避免的事件而无法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履行合同义务,从而需要申请履约保函的延期。履约保函延期是指在原有履约保函有效期满后,经发包方同意,向出具保函的银行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的延期理由和证明材料,以延长履约保函的有效期。
履约保函延期的具体流程如下:
提出延期申请:履约方在履约保函有效期满前以书面形式向发包方提出延期申请,并说明延期理由和申请延期期限。 提供证明材料:履约方提供证明客观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事件的发生及对履约造成影响的证明材料,如天气灾害、自然灾难、政府政策变化等。 发包方同意:发包方收到履约方的延期申请和证明材料后,经审查确认后,同意或不同意履约保函的延期。 银行认可:发包方同意延期后,履约方向出具保函的银行提出延期申请,并提供发包方同意的证明材料。银行审查后,认可延期申请并出具延期函。 延期生效:银行的延期函生效后,已履约保函的有效期延长至延期函指定的日期,履约保函延期生效。履约方在申请履约保函延期时,应及时向发包方提出申请,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若因履约方的原因,未能及时向发包方提出申请或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导致履约保函逾期未得到延期,则履约方存在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约方未及时申请履约保函延期而导致逾期违约的,发包方有权向履约方索赔违约金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包括:
要求履约方按照保函金额给付违约金; 终止合同,要求履约方赔偿损失;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履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履约保函延期违约金是指在履约方申请履约保函延期时未及时提出申请或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导致履约保函逾期未得到延期的,发包方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要求履约方按照保函金额给付一定比例的违约金。
具体的违约金比例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如未约定,一般情况下按照以下原则计算:
逾期时间较短:违约金比例较低,一般为保函金额的0.5%至2%; 逾期时间较长:违约金比例较高,一般为保函金额的2%至5%; 逾期时间特别长或造成严重后果:违约金比例可高达保函金额的5%至10%,甚至更高。履约方在申请履约保函延期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及时申请:在履约保函有效期满前,应提前向发包方提出延期申请,避免因时间仓促而影响延期办理。 提供充分证明:提供客观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事件的发生及对履约造成影响的充分证明,以支持自己的延期申请。 注意延期期限:延期期限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提出,避免过长或过短影响工程顺利进行。 履行延期手续:与发包方协商同意延期,并及时向出具保函的银行提出延期申请,办理必要的延期手续。 做好风险管控:积极做好工程项目的风险管控,避免因自身原因导致履约保函延期而承担违约责任。履约保函延期是工程建设施工中比较常见的情况。履约方应充分了解履约保函延期流程和违约责任,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因履约保函延期而承担违约责任,影响工程项目的正常进行和经济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