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履约保函是指由担保机构(银行、保险公司等)向工程发包人开具的,保证被担保人(承包人)履行工程合同约定义务的书面保证文件。其主要目的是保障工程发包人的债权,保证工程项目顺利完工。
工程履约保函解析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保函编号:担保机构给保函分配的唯一编号。 保函金额:担保机构保证向发包人支付的最高赔偿金额。 担保人:开具保函的机构名称。 被担保人:享受保函担保的承包人名称。 受益人:受保函保障的工程发包人名称。 担保标的:被担保的工程合同。 生效日期:保函开始生效的日期。 失效日期:保函终止失效的日期。 保函条款:规定担保机构的义务和发包人索赔条件的条款和条件。 保函类型:常见类型有无条件履约保函、有条件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 其他条款:根据具体情况而定的其他附加条款,如期限展期、转让、解除保函等。工程履约保函条款是保函的核心内容,常见条款解读如下:
1. 保证期限条款规定保函的生效日期和失效日期。失效日期一般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定时间,或保函金额范围内的工程款项全部支付完毕后。
2. 保函金额条款规定担保机构最高赔偿金额。通常按工程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确定,一般为5%-10%。
3. 担保范围条款明确被担保的工程合同范围,包括承包人的义务和发包人的权利。
4. 发包人索赔条件条款规定发包人提出索赔的条件,一般包括: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承包人破产、工程发生重大质量问题等。
5. 担保机构索赔处理条款规定担保机构收到发包人索赔后处理程序,包括:核实索赔情况、对承包人进行催告、在规定时间内支付赔偿款等。
6. 保函解除条款规定保函解除的条件,一般包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款项全部支付完毕、承包人已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证书等。
工程履约保函申请的一般流程如下:
承包人向担保机构提交保函申请。 担保机构对承包人的资质、信用、财务状况等进行审查。 担保机构向发包人出具保函意向函。 承包人与担保机构签订保函合同。 担保机构向发包人开具保函。发包人根据保函条款提出索赔时,应向担保机构提交索赔函,说明索赔事由、金额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2. 保函的转让保函不得转让给非工程项目使用。
3. 保函的解除发包人应在保函有效期内向担保机构申请解除保函。担保机构核实无争议后,应及时解除保函。
工程履约保函争议主要包括索赔争议和保函解除争议。争议处理方式有以下几种:
协商调解:当事双方协商解决争议。 仲裁:当事双方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裁决。 诉讼:当事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