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函是由担保银行(以下简称保函行)按照受益人的申请,向其出具并保证,在特定的条件下,在履约人(以下简称主承包商)未履行合同义务时,保函行将按照保函条款向受益人(以下简称发包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书面保证。
满足上述退还条件后,发包单位可按照以下流程办理履约保函退还手续:
发包单位提出申请:发包单位向保函行提交书面退还履约保函申请,并附上履约证明(如验收单)等相关材料。 保函行核实:保函行收到发包单位的申请后,对相关材料进行核实,确认主承包商已履行合同义务,不存在违约或索赔纠纷。 保函行通知主承包商:保函行通知主承包商,收到了发包单位的退还履约保函申请,并征求主承包商的意见。 主承包商同意:主承包商收到保函行的通知后,同意退还履约保函,并出具书面同意书。 保函行退还保函:保函行收到主承包商的同意书后,对保函进行注销并退还给受益人。在办理履约保函退还手续时,需要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及时申请:发包单位应在确认主承包商已履行合同义务后及时向保函行提出退还履约保函申请。 提供完整材料:发包单位提交退还履约保函申请时,应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包括履约证明、验收单、发包单位盖章的合同复印件等。 获得主承包商同意:在一般情况下,需要征得主承包商的同意才能退还履约保函。但如果存在特殊情况,如工程变更导致合同无效等,保函行可以不同意主承包商的意见,直接退还履约保函。 保管好保函:履约保函原件对发包单位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应妥善保管,避免丢失或被他人冒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