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款保函延期协议**
本协议(以下称“协议”)订立于[日期](以下称“签订日期”)由以下双方签订:
发包人: [发包人名称](以下称“发包人”) 承包人: [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 委托人: [委托人名称](以下称“委托人”) 受益人: [受益人名称](以下称“受益人”)鉴于:
发包人与承包人于[日期]签订了[合同名称]合同(以下称“主合同”)。 根据主合同条款,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由委托人或其认可的担保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作为承包人承付工程预付款的担保。 发包人已收到委托人于[日期]出具的编号为[保函编号]的预付款保函(以下称“原保函”)。 原保函的有效期为自[起始日期]至[截止日期]止。 承包人因[原因]导致工程进度延误,需延长预付款保函的有效期。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就原保函的延期事宜签订本协议:
委托人同意将原保函的有效期从[截止日期]延长至[新截止日期]止。延期后的保函仍保持其原有条款,并受原保函约定的担保条件的约束。
承包人如需申请保函延期,应至少在原保函有效期届满[天数]日前向发包人和委托人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延期理由和预计的延期期限。发包人和委托人应在收到延期申请后[天数]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发包人、承包人、委托人、受益人承诺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各自责任。
本协议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的地方,必须经双方书面同意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或索赔,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由[仲裁机构]按照[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份数]份,双方各执[份数]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签字盖章]
承包人:
[承包人名称]
[承包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益人:
[受益人名称]
[受益人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