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函是保证合同履约的一类担保工具,由开立银行(保函人)针对承包人(保函受益人)依据标的合同向业主(保函申请人)开立,保证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完全履行其义务,否则由保函人对业主承担赔偿责任。
针对履行合同中支付的工程款项,有时业主出于对工程质量及进度保障的考虑,可以通过银行开立保函的形式,要求承包人提供履约保函。如此,业主在合同约定的付款节点仅向承包人支付一定比例的款项,剩余的款项则由银行作为履约保函的付款保证金留存,待承包人履行完合同义务,方可向银行申请释放剩余的付款金额。
传统的观点认为,履约保函属于财务类业务,因此由财务部门办理更合理。财务部门本身具备较强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银行业务,并具备较强的财务分析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有利于企业对履约保函进行准确的评估和管理。
财务部门办理履约保函的具体流程如下:
接受申请:收到业务部门提交的履约保函申请,包括合同、保函格式等材料。 审查评估:审查合同条款,评估承包人的履约能力和财务状况,以及履约保函的开立金额、期限等是否合理,并提出相应的审查意见。 撰写呈报材料:根据审查结果,撰写履约保函开立呈报材料向上级领导汇报,并提出是否开立保函的建议。 开具保函:经上级领导批准后,财务部门与银行沟通,开具履约保函,并与承包人签订担保合同。 保函管理:定期跟踪履约保函的使用情况,并在保函到期前及时办理续保หรือ释放手续。财务部门办理履约保函存在以下优势:
专业性强:财务部门人员具备较强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准确理解和把握合同条款,以及履约保函的法律风险和财务风险。 风险控制:财务部门能够通过审查合同和承包人的财务状况,有效控制履约保函开立的风险,降低企业因履约保函而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提高资金利用效率:财务部门能够通过对履约保函的有效管理,合理安排资金使用,提高资金利用效率,降低企业资金成本。然而,近年来,随着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不断完善,一些企业也开始将履约保函的办理工作交由非财务部门负责,例如法务部门、工程管理部门等。
非财务部门办理履约保函的理由主要有:
杜绝利益冲突:履约保函涉及到对承包人履约能力的评估,如果由财务部门负责办理,可能存在利益冲突,影响履约保函的公正性。 提高效率:非财务部门通常更了解合同的具体内容和履约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快速、高效地办理履约保函。 加强专业分工:将履约保函的办理工作交由专业部门负责,可以加强专业分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无论由哪个部门办理,企业在办理履约保函时都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审慎原则:坚持审慎的原则,对承包人的履约能力和财务状况进行充分评估,合理把握履约保函的开立金额和期限。 合规原则: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履约保函的开立、使用和管理流程,确保履约保函的合规性。 风险控制原则:始终坚持风险控制原则,加强对履约保函的风险管理,及时止损,降低企业因履约保函而遭受损失的可能性。总之,对于履约保函由哪个部门办理的问题,目前并没有统一的标准,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结合上述分析,做出合理的选择。无论由哪个部门办理,都应坚持专业性、风险控制和合规性原则,确保履约保函的有效使用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