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函是投标过程中常见的担保方式之一,其提交金额与合同金额密切相关。中标履约保函提交的比例和金额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执行,以避免出现违规或保函不足导致合同无效的风险。
对于政府采购项目,中标履约保函的比例一般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确定。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履约保函金额一般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10%。但对于特殊情况,如合同履行周期较长、标的金额较大或存在履约风险较高等,可以适当提高履约保函比例,但最高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20%。具体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
对于非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函比例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但一般也参照政府采购的规定。通常情况下,履约保函比例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15%。
中标履约保函金额的计算公式为:履约保函金额 = 合同金额 x 履约保函比例
例如,某政府采购项目的合同金额为100万元,招标文件规定履约保函比例为10%,则履约保函金额为:100万元 x 10% = 10万元。
中标履约保函的提交时间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履约保函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一定时间内提交。常见的提交时间为:合同签订前、合同签订后一定时间内或合同生效前。具体的时间要求因招标文件而异,需仔细阅读并严格遵守。
中标履约保函的有效期应覆盖整个合同履行期。一般情况下,履约保函的有效期应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至合同履行完毕、验收合格并双方结清所有款项后一定时间内。具体有效期由招标文件或合同约定。
承包人因下列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担保机构可以免除其担保责任:
发包人原因导致合同解除或无法履行的; 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 发包人在发包时故意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诱使承包人中标,导致承包人无法履行合同的; 承包人依法将合同转让的; 依法或约定终止合同的; 其他在合同中约定为发包人免责事由的情况。逾期提交中标履约保函的后果视具体情况而定:
招标文件规定允许逾期提交履约保函的,则可按照规定补交,不影响中标结果; 招标文件规定不允许逾期提交履约保函的,则视为承包人放弃中标资格,采购人可以撤销中标通知书,另行确定中标人。在下列情况下,担保机构应及时将已收取的履约保函金额退还给承包人:
承包人已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完毕,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并双方结清所有款项的; 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导致承包人无法履行合同的; 发包人在发包时故意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诱使承包人中标,导致承包人无法履行合同的; 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 其他在合同中约定为发包人退还履约保函的情况。总结:中标履约保函的提交金额涉及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需严格遵守。承包人应按照要求及时足额提交履约保函,以免影响中标或合同履行。同时,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明确履约保函的有效期、免责事由和退还条件,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