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函,是指保证人在主合同项下,保证被保证人履行合同义务的合同。在履约保函项下,保证人在主合同项下不承担履约义务,其仅对被保证人在主合同项下未能履行其约定义务而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零六条的规定,保证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担保。合同未约定提供的,按照下列方式提供担保:
自然人提供保证的,提交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保证的,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保证人提供第三人保证的,提交第三人的身份证明。履约保函作为一种担保方式,其有效期一般由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在保函合同中约定。但是,在特殊情况下,保证人可以根据被保证人的申请,同意延长履约保函的有效期。
履约保函延期有效期限一般为1年,但根据具体情况,可以适当延长或缩短。
如果履约保函的有效期届满,而主合同尚未履行完毕的,被保证人可以向保证人发出延期申请。保证人收到延期申请后,应当根据被保证人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同意延期以及延期期限。
履约保函一般可以延期几次有效,没有明确的规定。但通常情况下,履约保函延期次数不宜过多,以免影响保证人的信用和担保能力。
一般来说,履约保函的延期次数不得超过2次。如果履约保函的有效期已延期2次,而主合同尚未履行完毕的,被保证人应当尽快与保证人协商,采取其他担保措施。
被保证人申请履约保函延期有效的,应当向保证人提交以下材料:
延期申请书; 主合同文本及其履行情况的说明; 延期保函草案; 其他必要的材料。保证人收到被保证人的延期申请后,应当根据被保证人的实际情况,审查延期保函草案,并决定是否同意延期以及延期期限。
被保证人在申请履约保函延期有效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及时申请延期。被保证人应当在履约保函有效期届满前,向保证人提出延期申请。延期申请越早提出,保证人越有时间审查延期保函草案,并决定是否同意延期。 提供真实的情况。被保证人在延期申请中,应当如实说明主合同的履行情况。如果被保证人提供的情况不真实,保证人可能会拒绝延期申请。 提供必要的材料。被保证人应当根据保证人的要求,提供必要的材料。如果被保证人提供的材料不齐全,保证人可能会延迟审查延期保函草案,或拒绝延期申请。保证人在审查延期保函草案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延期保函的格式和内容。延期保函应当符合保函的格式和内容要求。如果延期保函的格式或内容不符合要求,保证人可能会拒绝延期申请。 延期保函的期限。延期保函的期限应当合理。如果延期保函的期限过长,保证人可能会拒绝延期申请。 延期保函的担保金额。延期保函的担保金额应当与主合同的履约金额相符。如果延期保函的担保金额过低,保证人可能会拒绝延期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