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活动中,为了保障交易的顺利进行,降低交易风险,企业常常需要提供一定的信用担保。银行保函和担保包含作为常见的信用担保形式,因其具备法律效力,能够有效地规避风险,被广泛应用于国际贸易、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领域。然而,很多人对银行保函和担保包含的概念及其区别仍然存在模糊的认识,本文将对此进行详细阐述,以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运用这两种担保方式。
一、银行保函
1. 定义:银行保函是指银行根据申请人的请求,向受益人开立的一种书面承诺文件,承诺在受益人提交符合保函条款规定的索赔文件时,代申请人支付或承担相应的款项。
2. 法律关系三方:
申请人:即需要提供担保的一方,通常是合同的履约方。 受益人:即获得担保的一方,通常是合同的另一方,享有保函项下的权益。 担保人:即提供担保的金融机构,通常是银行,承担付款或赔偿责任。3. 特点:
独立性:银行保函是独立于基础交易合同之外的法律文件,不受基础合同效力的影响。 书面性:银行保函以书面形式存在,并严格按照国际商会《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UCP600)或其他相关规定来制订。 单据化:受益人索赔时,需按照保函条款规定提交相关单据,银行审核无误后方可获得赔付。4. 种类:银行保函种类繁多,常见的有:
履约保函:保证申请人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例如工程履约保函、供货履约保函等。 付款保函:保证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支付款项,例如预付款保函、付款担保函等。 投标保函:保证投标人在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履行合同义务。二、担保包含
1. 定义:担保包含并非独立的法律概念,而是指包含在主合同中的担保条款,由合同一方或第三方对另一方的履约行为提供担保。
2. 法律关系:担保包含一般存在于双方或多方签订的合同之中,合同中的当事人即为担保关系的当事人。
3. 特点:
从属性:担保包含的效力从属于主合同,主合同无效,则担保包含条款也随之失效。 非独立性:担保包含不能独立于主合同存在,其内容必须依附于主合同条款。 灵活性:担保包含的条款内容可以根据当事人的具体需求进行灵活约定。4. 常见形式:
保证: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抵押: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质押: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凭证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者权利凭证作为债权的担保。三、银行保函与担保包含的区别
银行保函和担保包含都是常见的信用担保形式,但两者在法律性质、适用范围、风险控制等方面存在显著区别:
方面 银行保函 担保包含 定义 银行出具的独立书面承诺文件 包含在主合同中的担保条款 法律关系 申请人-银行-受益人三方关系 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独立性 独立于基础交易合同 从属于主合同 书面性 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可以是书面或口头形式 适用范围 适用于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 适用于金额较小、期限较短的交易 风险控制 银行对申请人进行严格的资信审查 担保人的担保能力难以评估和控制 索赔程序 受益人需提交符合保函要求的单据 索赔程序较为复杂,需通过诉讼或仲裁解决四、结语
综上所述,银行保函和担保包含都是有效的信用担保形式,两者各有优劣,企业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需求选择合适的担保方式。在选择担保方式时,企业 cần phải xem xét đầy đủ các yếu tố như quy mô giao dịch, tình hình tín dụng của đối tác, chi phí bảo lãnh, v.v., đồng thời soạn thảo hợp đồng hoặc bảo lãnh một cách nghiêm ngặt để tối đa hóa lợi ích của chính mình và kiểm soát rủi ro giao dịch một cách hiệu qu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