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履约保函在市场上可谓是火了一把。
先是履约保函的格式问题,后是履约保函是否需要公证,再到最近市场上出现了一些关于履约保函的诈骗行为,引起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
在这种情况下,监管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新政策,对履约保函的格式、使用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和调整。那么,这些新政策具体有哪些内容?将会对履约保函的使用带来哪些影响?
一、履约保函格式新变化
在新政策下,履约保函的格式发生了比较明显的变化。
首先,在保函的抬头处,必须要写明“履约保函”四个字,并且要使用黑体字,以明确其法律性质。
其次,在保函的内容方面,必须要包括五项基本要素,包括:
1.明确约定义务:要写明保函出具的原因,即交易双方之间的约定义务是什么,比如是保证履约、支付款项还是其他义务。
2.明确保证范围:要写明保函的保证范围,即在交易对方未履行约定义务时,保函出具方将承担的责任和赔偿范围。
3.明确保证期限:要写明保函的有效期,即保函出具方将在多长的时间内承担保证责任。
4.明确管辖法律:要写明保函适用的法律,以明确在出现纠纷时,将依据哪部法律来解决争议。
5.明确解决争议的方法:要写明出现纠纷时,双方将如何解决,比如是通过协商、仲裁还是诉讼等方式。
除了以上五项基本要素外,新政策还要求保函的内容要尽量详细、明确,以避免出现歧义和争议。
另外,在保函的落款处,必须要有出具方的公章和经办人的签字,并且要注明经办人的职务和联系方式,以方便交易对方核实保函的真实性。
二、公证制度的调整
在新政策下,履约保函是否需要公证也发生了变化。
以前,市场上普遍认为履约保函属于非正式的担保方式,因此不需要公证。但是,新政策明确规定,履约保函属于书面形式的担保承诺,因此必须要经过公证才能生效。
这意味着,如果交易双方中有一方要求提供履约保函作为担保,那么出具方必须要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否则保函将不具有法律效力。
当然,如果交易双方对保函的内容和格式没有异议,也可以在保函上加盖双方的公章,以代替公证。但是,这种情况下,保函的效力将受到一定限制,比如不能作为诉讼的证据等。
三、防范诈骗行为
在新政策出台之前,市场上出现了一些关于履约保函的诈骗行为。
不法分子利用履约保函不需抵押、手续简便等特点,伪造虚假的履约保函,骗取交易对方的信任,从而达到诈骗的目的。
在新政策下,监管部门对防范此类诈骗行为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首先,要求交易双方在收到履约保函后,要及时到公证处进行核实,以确认保函的真实性。
其次,要求公证处加强对履约保函的审核,尤其是对出具方的资格和能力进行严格审查,以避免虚假保函的出现。
最后,要求交易双方在使用履约保函时,要谨慎对待,不要轻易相信对方提供的保函,要多方核实保函的真实性,以避免上当受骗。
四、影响与建议
总体来看,新政策的出台,对规范履约保函的使用,维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但是,也有一些市场人士担心,新政策可能会增加履约保函的使用成本和门槛,影响其灵活性和便利性。
对此,笔者建议,交易双方在使用履约保函时,要充分了解新政策的要求,严格按照规定出具保函,以避免出现格式、内容上的错误,导致保函无效。
同时,要加强与交易对手的沟通和协商,在保函的内容和格式上达成一致,以避免出现争议和纠纷。
另外,要充分认识到履约保函的风险,不要轻易相信对方提供的保函,要多方核实保函的真实性,谨慎使用,以避免上当受骗。
总之,履约保函作为一种灵活的担保方式,在市场上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新政策的出台,虽然增加了使用成本和门槛,但同时也规范了使用流程,维护了交易安全,有利于履约保函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