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这篇文章,主要是为了探讨在对外贸易中日益常见的付款方式--保函,以及随之而来的手续费问题。相信很多对外贸易从业者,尤其是初入此领域的人,对保函及其手续费的相关事宜并不太熟悉,甚至可能有些疑惑。今天,我们就来详细聊聊这方面的话题,希望能为大家带来一些帮助和启发。
在国际贸易中,我们常会遇到境外供应商要求开立保函的情况。保函,通俗地说,就是买方开立一份承诺,确保在一定条件下履行合同义务。它是一种独立保证,由银行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保证在买方违约时向卖方支付一定金额。那么,开立保函有什么好处呢?
首先,保函可以有效地保障境外供应商的权益。如果买方出现违约行为,境外供应商可以直接根据保函获得赔偿,从而避免了复杂的跨国诉讼程序,节省了时间和金钱成本。这对境外供应商来说是十分有吸引力的选择。
其次,开立保函可以提升买方在境外供应商心中的信誉。保函本身就是一种信用担保,表明了买方履行合同义务的意愿和能力,可以有效打消境外供应商的顾虑,从而促进交易的达成。
再次,在有些情况下,开立保函也是买方履行合同义务的必要步骤。例如,在有些国际招标项目中,开立保函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如果不提供保函,买方的投标可能连入围资格都没有,更别说中标了。
那么,开立保函需要支付手续费吗?这可能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答案是肯定的,开立保函确实需要支付一定的手续费。手续费一般是根据保函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具体比例可能会因银行或担保机构而有所不同。
需要注意的是,手续费并不是支付给境外供应商的,而是支付给开立保函的银行或担保机构。这笔费用是作为服务费收取的,是非常常见的行业惯例。当然,手续费的比例是可以协商的,一般取决于双方的实力和关系。如果买方实力强劲,与银行或担保机构有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那么可能会获得一定的优惠。
那么,手续费应该由谁来支付呢?在实际业务中,这可能是买方和境外供应商之间需要协商的问题。通常情况下,由谁提出开立保函,就由谁承担手续费。也就是说,如果境外供应商要求买方开立保函,那么手续费应该由境外供应商支付。反之,如果买方主动提出开立保函,那么手续费应该由买方支付。
当然,这只是常见的处理方式,具体情况还需要双方协商确定。例如,双方也可以约定由一方先支付手续费,再由另一方在合同履行完毕后予以补偿。或者,双方可以根据各自的实力和需求,协商一个双方都可接受的方案。
值得注意的是,在协商手续费支付方时,需要考虑保函的实际作用和双方的实际需求。例如,如果境外供应商确实有开立保函的迫切需求,而买方只是在合同中一般性地承诺了履行义务,那么境外供应商可能更愿意承担手续费。反之,如果买方为了促进交易达成而主动提出开立保函,那么买方可能更愿意承担手续费。
此外,在实际业务中,还需要考虑保函的有效期和自动延期问题。通常情况下,保函的有效期是一年,如果合同延期,保函也需要相应延期。这时候,就涉及到手续费的再次支付问题。因此,在开立保函时,建议明确保函的有效期,并约定延期手续费的支付方,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总之,在国际贸易中,开立保函是一种常见的付款方式,它可以有效保障境外供应商的权益,提升买方的信誉。开立保函需要支付一定的手续费,这笔费用是支付给银行或担保机构的服务费,通常由提出开立保函的一方支付。在实际业务中,需要考虑保函的实际作用、双方的实际需求、有效期和自动延期等问题,协商确定手续费的支付方。希望这篇文章能为大家提供一些参考和帮助,提升大家在对外贸易中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