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这预付款保函的效期,还真是个有意思的话题。跟大家聊聊,一起涨涨见识。
先给大家介绍下啥是预付款保函。通俗地说,就是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后,买方担心卖方不能履行合同,要求卖方找个有实力的人(通常是银行)来担保,这个有实力的人给买方写一封担保函,确保卖方能履行合同,如果卖方没履行,那担保人(也就是写担保函的人)就得赔偿买方损失。
这个预付款保函,其实是卖方申请的,是卖方请有实力的人帮忙给买方写的。那为啥买方要要求卖方提供这个保函呢?因为在实际生活中,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后,买方通常需要先付一部分钱给卖方,作为预付款。如果卖方拿了预付款之后跑路了,那买方就亏大了。所以,要求卖方提供一个有实力的人来担保,确保卖方能履行合同,这就很必要了。
好了,现在大家对预付款保函有个了解了,我们开始今天的重头戏——聊聊预付款保函的效期。
这个效期,通俗地说,就是保函管多久,或者说保函啥时候失效。这个很重要,如果保函失效了,那买方可就没个保障了。
首先,咱们要知道,这个保函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写出来的,是有格式的。这个格式,在国际贸易中,通常用国际商会(ICC)的格式,叫UCP600。当然,也有用其他格式的,但UCP600是大家都认可的。在UCP600里,对保函的效期有明确的规定。
根据UCP600,保函的效期分为两种情况:有明确日期的,和没有明确日期的。
如果保函上有明确的日期,比如写明保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那就很简单,过了这个日期,保函就失效了。
但大多数情况下,保函上没有明确的日期,那怎么确定效期呢?根据UCP600,如果保函上没有明确的日期,那保函的效期就自动延长至买方可以提出索赔的最后一天。那买方啥时候可以提出索赔呢?根据UCP600,买方需要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结束后,或者在卖方明显违反合同后,在一定期限内提出索赔。这个期限通常是60天,当然,也可以是其他时间,这取决于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
举个例子,买卖双方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卖方在2023年12月31日前交货。合同中还约定,如果卖方不能交货,买方可以在交货期结束后60天内提出索赔。那啥时候保函失效呢?因为交货期是2023年12月31日,所以买方可以在2024年2月28日前提出索赔。那保函就有效到2024年2月28日,过了这一天,保函就失效了。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UCP600规定了保函的效期,但这个效期不是绝对的,可以有例外情况。比如,在买卖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保函的效期可以延长。当然,这个延长需要有书面的证明,通常是买卖双方签署的协议。
另外,在实际操作中,银行在出具保函时,通常会要求买方在一定期限内提出索赔。这个期限,可以是保函上的明确日期,也可以是买方可以提出索赔的最后一天。银行这么做,是为了控制风险。如果买方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提出索赔,那银行就可以认为买方放弃了索赔权利,从而拒绝赔偿。所以,买方在收到保函后,要仔细看保函上的要求,确保在期限内提出索赔。
最后,咱们来总结一下。预付款保函的效期,如果保函上有明确的日期,那就以这个日期为准。如果没有明确的日期,那就自动延长至买方可以提出索赔的最后一天。当然,这个效期不是绝对的,可以根据买卖双方的协议延长。另外,买方在收到保函后,要注意保函上的要求,确保在期限内提出索赔。
今天的内容就分享到这里,希望大家能有所收获。咱们下次再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