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前些日子,朋友圈被一则消息刷屏了,大意是说某公司收到一份银行保函,却发现保函失效了,导致无法履约,造成巨额损失。这让我不禁想起之前也遇到过类似的情况,当时也是吓出一身冷汗,所以今天就来聊聊这个话题,科普一下“履约保函失效”这个法律问题。
先说说什么是“履约保函”。大家都知道,做生意讲究“一手钱一手货”,但有时候生意场上风云变幻,单靠口头承诺难免不够靠谱,于是“履约保函”就派上用场了。
履约保函,是银行应客户申请开立的、保证申请人在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项下履行义务的书面承诺。简单说,就是我要跟你做生意,但你不放心我,我就找一家银行出面,由银行保证我会老老实实履行合同,如果我没履行,银行就兜底。
这履约保函可不是白纸黑字随便写的,它可是一份独立的担保合同,是银行的一种金融信用服务。开立保函的银行,就好比是担保人,承诺在客户不履行合同时,会承担相应的责任。
那为什么会出现保函失效的情况呢?这就说到保函的有效期了。
其实,银行开立的履约保函,一般都有明确的有效期,比如一年、两年,或者跟合同履行期限一致。如果在有效期内,被保证的合同义务没有履行,银行就要承担担保责任;但如果过了有效期还没履行,银行可就不承担责任了。
这有效期,可不是随随便便设定的,它是根据被保证的合同义务来确定的。如果合同义务履行时间比较确定,那就按履行时间来设定;如果合同义务有不确定因素,那就根据预估的履行时间来设定。总之,有效期就是为了确保合同义务能及时履行,不能让银行长期承担担保责任。
那如果过了有效期,银行就一定不承担责任了吗?也不一定。如果合同义务在有效期内已经履行了一部分,那银行对已经履行的部分还是要承担责任的。另外,如果合同双方约定延长履约期限,银行也需要重新出具保函,确认延长后的有效期。
说了这么多,那怎么避免履约保函失效带来的风险呢?
首先,要明确合同义务的履行时间。在申请开立保函时,要根据合同义务的履行时间来设定保函的有效期,不要设得太长或太短。其次,要及时履行合同义务。如果在有效期内无法履行,要跟合同对方沟通,争取延长履行时间,同时要通知银行,协商延长保函有效期。最后,也要注意银行的担保能力。选择有担保能力的银行开立保函,避免银行出现风险影响担保责任的履行。
以我自己的经历为例,当时我们公司跟一家企业有合作项目,对方要求我们提供履约保函,保证项目如期完工。我们就去找银行申请开立保函,但银行要求我们提供一份反担保,以确保我们有能力履行合同。当时我们提供了抵押担保,银行才同意开立保函。后来,项目因为不可抗力延迟了工期,好在我们及时跟对方沟通,对方同意延期,银行也同意延长保函有效期,才避免了损失。
所以,履约保函失效,虽然可能造成损失,但很多风险是可以提前避免的。做生意,讲究的就是一个“信”字,履约保函也是建立在信用基础上的,合同双方和银行都要讲信用,才能让生意更加稳妥,让合作更加长久。
最后,也提醒大家,在使用履约保函时,要仔细审查保函内容,尤其是有效期和担保范围,避免因为疏忽大意造成损失。如果遇到履约纠纷,也可以寻求法律援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