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这篇文章前,我先要声明一下,我虽然是法律工作者,但我不专门负责保函相关业务,所以这篇文章只能是浅显地聊一聊,如有专业错误,欢迎指正。
在国际贸易中,银行保函是常见的支付方式之一。所谓银行保函,是指由银行应客户(即申请人)的要求,根据客户提供的文件和指示,以银行名义出具的书面承诺,保证在一定条件下为申请人或第三方履行义务的一种信用工具。
银行保函的支付方式主要有几种:
见索即付保函(Sight Letter of Credit/Sight Payment Letter of Credit)见索即付保函是银行保函中最基本的一种形式,指受益人(即保函的接收人)只要向开证行(即出具保函的银行)提交符合保函条款和条件的单据,开证行即须付款的保函。这种保函对单据的要求通常比较简单,只要受益人提供符合保函要求的单据,开证行就必须付款,因此被称为“见索即付”。
见索即付保函的优点是操作简单,对受益人比较有利。但对于申请人来说,风险较大,因为一旦受益人提供符合要求的单据,银行必须付款,申请人无法拒绝或拖延。
承兑保函(Acceptance Letter of Credit)承兑保函是指开证行除了承诺在符合保函条款和条件的情况下付款外,还承兑(accept)受益人开具的远期汇票。这种保函通常用于国际贸易中,当买方(申请人)需要延期付款时,可以要求银行承兑受益人(卖方)开具的远期汇票,从而获得一定的融资。
承兑保函对单据的要求通常比较严格,除了需要符合保函条款和条件外,还需要符合银行承兑的相关规定。银行承兑后,会将汇票记入申请人的贷款账户,并在汇票到期时向受益人付款。
承兑保函对申请人来说有融资功能,可以缓解资金压力,但同时也会产生一定的融资成本。
备用信用证保函(Standby Letter of Credit)备用信用证保函是一种担保工具,它与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类似,但只有在申请人无法履行合同义务时,受益人才会向开证行索款。这种保函通常作为其他支付方式(如信用证或汇票)的补充,在主支付方式无法履行时起到担保作用。
备用信用证保函对单据的要求通常比较严格,除了需要符合保函条款和条件外,还需要证明申请人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义务。因此,受益人索款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如银行拒付通知书、仲裁裁决书等。
备用信用证保函对申请人来说是一种风险较小的担保方式,因为只有在无法履行合同义务时,受益人才会索款。但同时,申请人需要支付一定的担保费用。
延期付款保函(Deferred Payment Letter of Credit)延期付款保函是指开证行承诺在符合保函条款和条件的情况下,在未来某一特定日期或事件发生后付款的保函。这种保函通常用于国际贸易中,当买方(申请人)需要延期付款时,可以要求银行出具延期付款保函,保证在约定的日期或事件发生后付款。
延期付款保函对单据的要求通常比较严格,除了需要符合保函条款和条件外,还需要符合银行延期付款的相关规定。银行在约定的付款日,会根据受益人提供的符合要求的单据进行付款。
延期付Multiplier对申请人来说可以缓解资金压力,获得一定的融资时间,但同时也会产生一定的融资成本。
循环保函(Revolving Letter of Credit)循环保函是指在约定的有效期内,受益人可以多次在保函规定的金额范围内申请付款的保函。这种保函通常用于国际贸易中,当买方(申请人)与卖方(受益人)有长期或多次交易时,可以要求银行出具循环保函,以简化交易流程,提高交易效率。
循环保函对单据的要求通常比较严格,除了需要符合保函条款和条件外,还需要符合银行循环付款的相关规定。银行在每次受益人申请付款时,都会审查单据是否符合要求,并在符合要求的情况下付款。
循环保函对申请人来说可以简化交易流程,提高交易效率,但同时也需要注意单据的准备和管理,以确保每次付款都符合要求。
以上就是银行保函的几种常见支付方式。在实际的国际贸易中,银行保函通常会与其他支付方式结合使用,以满足不同的交易需求和风险控制要求。选择合适的银行保函支付方式,可以帮助企业更好地管理现金流,降低交易风险,促进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