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定义和功能
-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L/C):是指由银行(开证行)依照客户(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或自己主动,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条件下,凭规定单据向第三者(受益人)或其指定方进行付款,或承兑和/或支付受益人开立的汇票;或授权另一银行进行该项付款,或承兑和/或支付汇票;或授权另一银行议付。简单来说,信用证主要用于国际贸易中的货款支付,是一种有条件的银行付款承诺。例如,在进口服装的贸易中,进口商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只要出口商按照信用证规定的条件,如提供符合要求的提单、发票、装箱单等单据,银行就会向出口商支付货款。
- 银行保函(Bank Guarantee):是银行应申请人的请求,向受益人开立的一种书面信用担保凭证,保证在申请人未能按双方协议履行其责任或义务时,由银行代其履行一定金额、一定时限范围内的某种支付责任或经济赔偿责任。比如,在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中,承包方为了让发包方放心,会向银行申请开具保函,若承包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银行将按照保函约定向发包方支付一定金额的赔偿。
2. 适用场景
- 信用证:广泛应用于国际贸易中的商品买卖。尤其是当买卖双方互不信任,或者交易金额较大时,信用证能够为双方提供保障。它确保了卖方在按规定交货并提交合格单据后能得到货款,同时也保证了买方在支付货款后能收到符合要求的货物。除了商品贸易外,在一些加工贸易、装配业务等也会用到信用证。
- 银行保函:适用于多种交易场景。在建筑工程领域,用于保证工程的质量、工期等;在招标采购中,投标保函保证投标人不会中途撤标或恶意竞标,履约保函保证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在租赁业务中,保证承租人按时支付租金、归还租赁物等;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中,用于保证一方履行技术转让、合作生产等协议规定的义务。
3. 风险承担主体和性质
- 信用证:银行承担的主要是单证相符的风险。只要受益人提交的单据符合信用证条款的要求,银行就必须付款。银行并不关心货物的实际情况,如货物的质量、数量是否真正符合合同约定。从性质上来说,信用证更侧重于支付功能,是一种以单据买卖为基础的结算方式。
- 银行保函:银行承担的是申请人违约的风险。银行需要在申请人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按照保函的约定进行赔付。银行保函更注重的是对合同履行的担保,性质上是一种信用担保工具,保障受益人的经济利益不受损失。
4. 付款条件
- 信用证:付款条件主要是单据相符。受益人需要提供与信用证要求完全一致的单据,包括但不限于提单、商业发票、保险单等。这些单据必须严格符合信用证条款中关于货物描述、运输方式、装运日期等的规定。一旦单据存在不符点,银行有权拒付。
- 银行保函:付款条件是申请人违约。只有当申请人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未能按时交付货物、未能完成工程建设、未能按时支付租金等情况出现时,受益人才有权向银行提出索赔,银行经过审核确认申请人违约后才会进行赔付。
5. 有效期和独立性
- 信用证:有明确的有效期,一般规定受益人必须在规定的日期之前提交单据,否则银行将不予受理。信用证是独立于买卖合同之外的自足文件,银行只按照信用证的条款行事,不受买卖合同的约束。即使买卖合同出现纠纷,只要受益人提交的单据符合信用证要求,银行仍要付款。
- 银行保函:也有有效期,在有效期内,若发生申请人违约的情况,受益人可以向银行索赔。银行保函同样具有独立性,它独立于基础合同,银行只根据保函的内容来判断是否履行赔付责任,不受基础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争议的影响。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欺诈性索赔,银行可能会暂停支付并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