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工程履约保函样本
银行( 以下简称甲方) 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项目( 以下简称丙方)
乙方根据与丙方签订的《 工程合同》( 以下简称《合同》),承担了 工程的施工任务。为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现由甲方出具本保函,以确保乙方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工程施工任务。本保函为不可撤销的独立担保。
一、保函金额
本保函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整(¥ ),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索赔申请及相关证明文件后,应在 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地向乙方支付。
二、担保范围
1、乙方因履行与丙方签订的《合同》项下的义务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变更、材料差价、施工误差、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损失;
2、乙方因履行与丙方签订的《合同》项下的义务而产生的罚款、违约金、赔偿金等经济制裁;
3、乙方因履行与丙方签订的《合同》项下的义务而产生的其他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等。
三、保函期限
本保函的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保函有效期内,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索赔申请后的 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地向乙方支付担保金额。
四、担保程序
1、乙方应在发现或得知可能导致损失的情况后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书面索赔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乙方应确保其索赔申请及证明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2、甲方收到乙方的书面索赔申请及相关证明文件后,应在 个工作日内对索赔申请进行审查。甲方同意,其审查索赔申请时,仅审查乙方提交的书面索赔申请及证明文件是否真实、准确、完整,不对乙方是否实际损失或损失金额进行审查。
3、甲方在完成审查后,应在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担保金额。
五、反担保
1、乙方应在保函出具前,向甲方提供以下反担保:
(1)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整(¥ )的 ;
(2)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整(¥ )的 ;
(3)其他甲方要求的 。
2、在保函有效期内,如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额外的反担保,乙方应在 个工作日内予以提供,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保函,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1)乙方未按时支付应付款项;
(2)乙方有重大违约行为;
(3)乙方经营状况恶化;
(4)乙方信用状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
六、其他约定
1、本保函受 国法律管辖。因本保函产生任何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 法院提起诉讼。
2、本保函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保函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保函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章):
授权签字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授权签字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