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公共资源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泉州市政府设立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负责组织开展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为保障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公平公正,维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中心要求投标人或中标人提供履约保函作为合同履约的担保。
履约保函是银行或保险公司等担保机构向受益人(中心)出具的一种书面保证,保证由投标人或中标人(申请人)向受益人担保的合同标的物或事项能够按时、按质完成。履约保函的作用在于:
保障公共资源交易的公平公正,确保投标人和中标人履约能力,减少交易风险。 维持中心交易秩序,避免投标人和中标人恶意竞标或不履行合同的情况发生。 为受害方提供及时有效的经济补偿,保障其合法权益。中心要求的履约保函主要有以下两种类型:
投标保函:在投标阶段,投标人向中心提交的履约保函。其目的是保证投标人中标后能够与中心签订合同并按时开工。 履约保函:在中标后,中标人向中心提交的履约保函。其目的是保证中标人能够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完成合同标的物的生产或服务。履约保函的申请与出具流程如下:
申请人向担保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 担保机构对申请人的信誉、资信、履约能力等进行审查。 担保机构根据审查结果决定是否承保,并核定担保金额和担保期限。 担保机构出具履约保函,送达申请人。履约保函通常包含以下保证内容:
申请人将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完成合同标的物的生产或服务。 申请人未按约履行合同义务时,由担保机构向受益人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不超过履约保函担保金额。 申请人应承担履约保函涉及的相关费用,如担保费、手续费等。履约保函的期限由担保机构与申请人约定,一般为合同期限或合同履行完毕后一定期限。履约保函自担保机构出具之日起生效。
当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履行合同义务时,受益人可以向担保机构提出保函兑现申请。担保机构在审查申请材料后,符合兑现条件的,应当在承诺的期限内向受益人支付赔偿金。
投标人或中标人在申请履约保函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选择信誉良好、资信优良的担保机构,确保履约保函的兑现能力。 仔细审核履约保函的内容,确保其符合合同要求并保护自己的权益。 按照履约保函的约定及时履行合同义务,避免履约保函被兑现。 履约保函逾期后应及时向担保机构申请延期,避免影响后续履约。中心对履约保函的管理严格按照《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和《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中心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制定履约保函管理制度,明确投标人或中标人提供履约保函的种类、金额、期限等要求。 对投标人或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函进行审核,确保履约保函符合中心规定和要求。 对履约保函的兑现提出审核意见,并对兑现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履约保函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具有重要的作用。泉州公共资源中心通过规范履约保函的管理,有效保障了公共资源交易的公平公正,维护了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投标人和中标人在申请和使用履约保函时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操作,确保履约保函发挥其应有的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