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工程款履约保函
工程款履约保函是工程施工合同中常见的担保措施,是承包人在中标后向发包人提供的保函,以保证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如不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程项目,则发包人可以凭此保函向出具保函的银行或保险公司索赔。
工程款履约保函是一种保证合同,属于担保法上的独立保证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条规定,保证合同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保证人代替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工程款履约保函中,发包人是债权人,承包人是债务人,银行或保险公司(以下简称出具人)是保证人。
工程款履约保函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出具人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受益人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合同的名称、合同金额、履约期限 担保的金额 担保的期限 担保的方式 出具人的权利和义务 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 争议解决方式承包人在中标后,应根据合同约定向出具人申请工程款履约保函。申请时,承包人应向出具人提交以下材料:
工程施工合同 招标文件 承包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出具人要求的其他材料出具人收到承包人的申请材料后,将根据自身的要求对承包人的资信、履约能力进行审查。如果审查合格,出具人将向承包人出具工程款履约保函。
出具人对工程款履约保函具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有权向受益人收取保函费用 有权审查承包人的资信和履约能力 有权在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受益人支付保函金额 有权向承包人追偿保函金额 有义务根据保函约定履行担保义务受益人对工程款履约保函具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有权根据保函约定要求出具人履行担保义务 有权在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凭保函向出具人索赔 有义务在收到保函后及时查验保函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有义务在索赔时向出具人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 有义务协助出具人对承包人追偿工程款履约保函纠纷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出具人拒绝履行担保义务的纠纷 受益人索赔不当的纠纷 出具人与承包人之间的追偿纠纷工程款履约保函纠纷的解决方式包括:
协商调解 仲裁 诉讼具体解决方式应根据纠纷的具体情况确定。
在办理工程款履约保函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仔细阅读保函,确保保函的内容与合同约定一致 选择资信良好的出具人 及时向出具人支付保函费用 在索赔时及时向出具人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 妥善保管保函原件工程款履约保函是保障工程款及时、足额支付的重要担保措施。承包人和发包人应充分了解和重视工程款履约保函的法律意义和作用,在办理和使用工程款履约保函时注意相关事项,以保障工程款的支付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