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函编号】** (由银行填写)
**致:** (受益人名称) (以下简称“受益人”)
鉴于:
1. 贵方与(申请人名称) (以下简称“申请人”)于(日期)签订了编号为(合同编号)的(项目名称)(以下简称“主合同”)。根据主合同约定,申请人应向贵方提供履约保函作为其(具体义务)的担保。
2. 申请人已向本行申请为此开立履约保函,并提交了贵方接受的本保函格式。
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本着独立、自愿的原则,我行同意向贵方出具本保函,并承诺如下:
一、 **保函金额**
本保函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金额) (以下简称“保函金额”)。
二、 **保证范围**
1. 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申请人应履行的下列义务:(详细列明保函覆盖的申请人义务,如:按时完工、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义务、支付工程款、预付款保函、质量保函等)。
2. 本保函仅保证申请人上述第1条所述义务的履行,不保证主合同项下的其他任何义务。
三、 **保证期限**
1. 本保函的生效日期为贵方收到本保函的日期,失效日期为(失效日期)。
2. 若主合同项下的保证义务发生变更,本保函的失效日期相应顺延至变更后的保证义务履行完毕之日后(天数) 天,但最迟不超过(最迟失效日期)。
四、 **索赔方式及程序**
1. 在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贵方有权根据本保函的规定向我行要求付款:
(1) 申请人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具体义务)
(2) 申请人与贵方签署的与上述违约事件相关的书面协议。
(3) 中国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认定申请人违反主合同约定的生效法律文书。
2. 贵方在请求我行付款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我行,并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 注明索赔金额和理由的索赔函原件。
(2) 本保函原件。
(3) 证明申请人违约的证据,如上述第1条所述文件。
3. 我行收到贵方提交的索赔函及全部索赔文件后,将进行审查。若我行认定贵方的索赔请求符合本保函的约定,我行将在(工作日)个工作日内向贵方支付不超过保函金额的索赔款项。
五、 **免责条款**
1. 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我行无需承担付款责任:
(1)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申请人无法履行主合同的。
(2) 由于贵方的原因导致申请人无法履行主合同的。
(3) 本保函的修改未经我行书面同意。
2. 我行仅对贵方提交的索赔文件进行形式审查,不对索赔事件的真实性负责,也不对贵方与申请人之间主合同的有效性、合法性以及主合同条款的解释承担任何责任。
六、 **其他**
1. 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凡因本保函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地点)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3. 本保函一式两份,由我行和贵方各执一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银行名称)**
**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