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履约付款保函格式
**致:**[受益人名称]**(以下简称“受益人”)**
**日期:**[日期]**
**保函编号:**[保函编号]**
**金额:**[币种]**[金额大写]**(以下简称“保函金额”)**
鉴于,[申请人名称]**(以下简称“申请人”)与受益人于[日期]签订了编号为[合同编号]的[合同名称](以下简称“基础合同”),申请人根据基础合同的约定,应向受益人履行付款义务。
应申请人要求,我行特此出具本履约付款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为申请人提供担保。本保函项下我行的付款义务为不可撤销的、独立的。
**一、定义**
在本保函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书面”或“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2.本保函中未定义的术语,与基础合同中定义一致。
**二、我行的付款义务**
1.受益人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行提出付款请求。付款请求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本保函编号;
(2)受益人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3)申请人未按基础合同约定付款的具体情况及金额;
(4)付款请求金额(不超过保函金额);
(5)受益人指定账户信息;
(6)受益人授权代表签字及盖章。
2.我行在收到受益人符合上述要求的付款请求及本保函规定的其他文件后[数字]个工作日内,审查无误后,将向受益人支付不超过保函金额的款项。
3.我行在本保函项下的付款义务独立于基础合同或其他任何协议,不以申请人或任何其他人提出任何异议、反诉或索赔为前提,也不受其影响。
**三、免责条款**
我行对以下事项不承担任何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我行无法履行本保函项下义务的;
2.基础合同内容的有效性、合法性及可执行性;
3.申请人和受益人之间就基础合同产生的任何争议,包括但不限于质量异议、付款争议等;
4.因受益人未按本保函规定提交付款请求或提交的付款请求不符合本保函规定的,我行有权拒绝付款。
**四、反欺诈条款**
1.受益人承诺,其向我行提交的所有文件和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若我行有合理理由怀疑受益人存在欺诈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提交虚假文件、串通申请人等,我行有权暂停付款,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受益人责任的权利。
**五、保函期限**
1.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至以下日期中较早者失效:
(1)[日期];
(2)我行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受益人已开具的《保函解除函》或其他证明受益人已解除我行在本保函项下义务的文件。
2.本保函失效后,我行在本保函项下的所有义务自动解除。
**六、争议解决**
凡因本保函引起的或与本保函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地点]仲裁委员会,按照该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七、其他**
1.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本保函正本一式两份,我行和受益人各执一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银行名称]**
**(盖章)**
**授权代表:**[姓名]**(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