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函协议范本
甲方(受益人):
(填写受益人名称)
乙方(担保人):
(填写担保人名称)
鉴于:
1. 甲方与(以下简称“申请人”)于 年 月 日签署了编号为 的(以下简称“主合同”),该合同约定申请人向甲方提供(以下简称“项目”);
2. 申请人请求乙方为其向甲方提供履约保函,乙方愿意应申请人之请求为申请人提供担保。
为此,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1.1 本协议项下的“履约保函”系指甲方与乙方共同确认,由乙方为保障申请人履行主合同项下义务而向甲方出具的书面担保承诺。
1.2 本协议中,除非另行定义,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 “担保金额”:指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为申请人担保义务应承担的最高限额,即 人民币 元(¥ 元)。
(2) “担保期限”:指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所有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3) “违约事件”:指申请人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其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a) 未能按照主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交付合格的(具体标的)或提供合格的服务;
(b) 未能按照主合同的约定进行维修、更换、退货或赔偿损失;
(c) 其他违反主合同约定的行为。
第二条 担保责任
2.1 乙方同意,在担保期限内,如出现申请人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即发生违约事件的,乙方将根据甲方提出的书面索赔要求,在收到索赔文件后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不超过担保金额的款项。
2.2 乙方同意,甲方无需证明申请人是否已构成违约或违约程度,亦无需提供任何其他证明文件,即可要求乙方承担担保责任。乙方不得以申请人对违约事件的发生不存在过错或过错程度较轻为由拒绝承担责任。
2.3 乙方同意,在本协议项下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依据其与申请人另行签署的协议或法律法规的规定向申请人追偿。
第三条 索赔程序
3.1 当发生违约事件时,甲方应在违约事件发生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提供以下文件:
(1) 索赔函,其中应明确说明违反主合同的具体条款、索赔金额和支付方式;
(2) 主合同及相关附件;
(3) 证明申请人违约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检验报告、验收记录、法院或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等;
(4) 其他乙方合理要求的文件。
3.2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提供的全部索赔文件后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如无异议,应在上述期限届满后 个工作日内按照甲方指定的方式支付索赔款项。如对索赔文件存在异议的,应在上述期限内书面通知甲方并说明理由。
第四条 担保期限
4.1 本协议项下的担保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2 担保期限届满,乙方自动解除担保责任,但如在担保期限届满前甲方已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向乙方发出索赔通知的,则乙方应继续承担担保责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甲、乙双方均应严格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均构成违约。
5.2 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担保责任的,除应继续履行担保责任外,还应按照下列方式之一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 按照未付款项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 赔偿甲方因乙方违约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六条 保密条款
6.1 甲、乙双方均应对此协议的内容以及因履行本协议而知悉的任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上述信息,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6.2 本协议的保密条款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失效。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7.2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八条 其他约定
8.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8.3 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