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规定招投标保函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招投标制度的不断完善,招投标保函作为保障招投标活动公平、公正、公开进行的重要手段,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应用。为规范招投标活动中涉及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预付款保证金等保证金的管理,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河北省制定了一系列关于招投标保函的规定。
一、法律法规依据
河北省关于招投标保函的规定,主要依据以下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河北省招标投标条例》 《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保险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二、适用范围
河北省关于招投标保函的规定,适用于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进行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以及其他适用招标投标法的项目。
三、保函形式
河北省规定,招投标活动中可以采用以下形式的保函:
银行保函:由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出具的书面担保文件。 保险公司保函:由保险公司出具的书面担保文件。 担保公司保函:由依法设立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出具的书面担保文件。四、保函要求
河北省规定,招投标保函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内容完整:包括保函编号、担保人名称、被担保人名称、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事项、索赔方式等内容。 格式规范:符合国家和河北省有关规定。 真实有效:担保人具有相应的担保资格和能力。 独立性:保函的效力不以主合同的有效性为前提。 不可撤销性:担保人不得单方面撤销保函。五、保函办理
河北省规定,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预付款保证金的提交形式、金额、期限等要求。投标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不同的保函形式,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向担保人申请办理保函。
六、保函效力
河北省规定,招标投标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至以下时间终止:
投标保证金: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后,原投标保证金自动退还或解除。 履约保证金:承包人完成合同约定的义务后,履约保证金自动退还或解除。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扣除完毕后,预付款保证金自动退还或解除。七、违约责任
河北省规定,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担保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者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不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承包人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八、注意事项
投标人应当选择信誉良好、实力雄厚的担保人办理保函。 投标人应当仔细阅读保函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招标人应当妥善保管保函,及时办理保函退还或解除手续。九、结语
河北省关于招投标保函的规定,对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相信随着相关规定的不断完善和落实,河北省的招投标市场将会更加规范、有序、健康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