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功县投标保函要求
为规范武功县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保证金的提交和管理,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工程建设项目保证保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要求。
一、适用范围
本要求适用于在武功县行政区域内进行的下列工程建设项目、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一)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项目;
(二)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他项目。
二、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和金额
(一)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包括银行保函、工程保证保险、担保公司担保、现金。投标人可以选择其中一种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二)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一般不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三、银行保函
(一)投标人选择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由招标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具。
(二)银行保函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 保函编号、开立日期;
2. 保函申请人(投标人)和受益人(招标人)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3. 招标项目的名称、招标编号;
4. 保证金的金额、币种、有效期;
5. 保证责任和保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6. 保证人承诺在收到受益人符合保函要求的书面索赔后,无条件支付索赔金额;
7. 保函的生效和失效条件;
8. 保证人的签字盖章。
(三)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应当涵盖投标有效期和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
四、工程保证保险
(一)投标人选择以工程保证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由依法设立的保险公司承保。
(二)工程保证保险保单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 保险单编号、签发日期;
2. 投保人(投标人)和被保险人(招标人)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3. 招标项目的名称、招标编号;
4. 保险金额、币种、保险期间;
5. 保险责任和保险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6. 保险人承诺在收到被保险人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书面索赔后,无条件支付索赔金额;
7. 保险合同的生效和终止条件;
8. 保险人的签字盖章。
(三)工程保证保险的保险期间应当涵盖投标有效期和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
五、担保公司担保
(一)投标人选择以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由依法设立的融资性担保公司提供担保。
(二)担保公司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 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 担保函;
3. 近三年财务报表;
4. 招标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三)担保函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 担保函编号、开立日期;
2. 担保人、被担保人(招标人)、债权人(投标人)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3. 招标项目的名称、招标编号;
4. 担保的金额、币种、有效期;
5. 担保责任和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6. 担保人承诺在收到被担保人符合担保合同约定的书面索赔后,无条件支付索赔金额;
7. 担保合同的生效和失效条件;
8. 担保人的签字盖章。
(四)担保公司的担保期限应当涵盖投标有效期和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
六、现金
(一)投标人选择以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将现金缴至指定的账户。
(二)投标人应当妥善保管现金缴纳凭证,并在领取投标保证金时提交。
七、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一)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二)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当自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三)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方式应当与提交方式一致。
八、投标保证金的没收
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一)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二)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者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三)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九、其他
(一)本要求由武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本要求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