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建设工程履约保函**
潮州建设工程履约保函,是指由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成立,并具备在潮州地区承保能力的保险公司,应投保人的申请,向发包单位出具的保证投保人认真履行建设工程合同约定义务的书面凭证。其目的在于保障发包单位建设工程合同得到有效履行,并防范因承包人违约导致发包单位蒙受损失的风险。
潮州建设工程履约保函适用于发包单位与承包人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筑、公路水利、电气安装、机械设备安装等工程。
潮州建设工程履约保函主要有以下类型:
无条件保函:保险公司在收到索赔通知后,无须核实承包人违约事实,即向发包单位支付赔款。 有条件保函:保险公司在收到索赔通知后,需要核实承包人违约事实,确认承包人确因违约导致发包单位损失后,才向发包单位支付赔款。 逐笔扣款保函:保险公司在承包人每次签发合同进度款时,根据发包单位的扣款函,向发包单位支付相应金额的赔款,直至保函金额耗尽。 含税保函:保险公司在赔付时,将赔款金额的增值税、营业税等税款一并支付给发包单位。发包单位申请潮州建设工程履约保函,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交以下资料:
建设工程合同文本 承包人履约能力证明 保函金额和保函期限 其他保险公司要求的证明文件潮州建设工程履约保函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保单名称 保单号码 发包单位名称 承包人名称 建设工程名称 保函金额 保函期限 赔款方式 免赔额 保函人名称和联系方式发包单位发生索赔时,应向保险公司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并提供以下资料:
建设工程合同文本 承包人违约证明 发包单位损失清单 其他保险公司要求的证明文件潮州建设工程履约保函在法律上具有强制执行力。保险公司对发包单位负有支付赔款的义务。承包人如违约,发包单位可参照保函约定,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在赔付后,享有向承包人追偿的权利。
发包单位在申请潮州建设工程履约保函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选择信誉良好的保险公司,确保保函的有效性。 准确计算保函金额,避免因保函金额过低而无法カバー全额损失。 仔细核对保函内容,确保保函条款符合合同约定。 及时向保险公司索赔,避免诉讼时效的丧失。 对履约保函的保管要十分重视,以防保函丢失或被伪造。总之,潮州建设工程履约保函是保障建设工程合同履行的重要手段,发包单位应充分利用这一保险工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保险公司应坚持审慎承保原则,防范道德风险,促进潮州建设工程市场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