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函公告
尊敬的[招标人名称]:
本保函由[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行”)为[申请人名称](以下简称“申请人”)就其与[受益人名称](以下简称“受益人”)于[日期]签订的编号为[合同编号]的[项目名称]项目[合同名称](以下简称“基础合同”)签发。申请人与受益人为基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
鉴于申请人根据基础合同的约定,需向受益人提供履约保函,我行同意作为申请人的担保人,向受益人出具本履约保函。
经审查,我行同意向受益人出具本履约保函,并声明如下:
一、保函金额
本保函的最高担保金额为人民币[金额]元(大写:[金额大写])。
二、保函范围
我行承诺在收到受益人提交的符合本保函要求的书面索赔后,向受益人支付因申请人违反基础合同约定的下列任何一项或多项义务而给受益人造成的直接损失,但付款总额不超过本保函规定的最高担保金额:
(一)未按照基础合同的约定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其在基础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
(二)破产、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发生其他类似情况,导致其无法继续履行基础合同项下的义务;
(三)未经受益人书面同意,将其在基础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三、保函期限
本保函自生效日起至申请人按照基础合同约定完全履行其全部义务之日止,或至[日期](以较迟者为准)失效。
四、索赔程序
受益人需在发现申请人违反基础合同约定或申请人发生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况后[天数]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行提出索赔,并提供以下文件:
(一)注明基础合同编号、索赔金额、索赔原因及相关事实的书面索赔函;
(二)证明申请人违反基础合同约定的文件或证据;
(三)受益人已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的证明材料;
(四)受益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受益人提交的索赔文件应为中文,否则需同时提交中文译本。如索赔文件存在不一致,以中文版本为准。
五、付款责任
我行收到受益人提交的符合本保函要求的书面索赔及相关文件后,将根据本保函的约定,在[天数]个工作日内对索赔进行审核。经审核属实的,我行将在收到受益人索赔申请之日起[天数]个工作日内,向受益人支付不超过本保函规定担保金额的款项。
六、免责条款
除外责任:在下列任何情况下,我行均无需承担付款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基础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全部履行;
(二)基础合同被依法变更、解除或终止;
(三)受益人与申请人恶意串通,损害我行利益;
(四)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其他情况。
七、争议解决
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因本保函产生的或与本保函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按照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八、其他条款
(一)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本保函的签发不应被解释为我行承认基础合同的有效性或合法性。
(三)本保函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本保函正本一式两份,由担保人和受益人各执一份为凭。
担保人(盖章):[担保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担保人地址]
联系电话:[担保人联系电话]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