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履约保函已成为浙江地区售电企业参与市场交易时的通行做法。为规范履约保函的适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浙江省发电售电市场履约保函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售电履约保函的触发条件,以保障市场交易的公平性和稳定性。
根据《办法》规定,售电履约保函的触发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包括但不限于:
未按合同约定及时向购电人供电的; 违规擅自变更供电方式、供电计划的; 未按合同约定提供电量保证的; 未按照约定期限结清电费的; 未及时解决购电人投诉并发引严重后果的。包括但不限于:
售电企业出现破产、注销或清算的; 售电企业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市场监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的行业禁入、行政处罚或其他限制措施的; 售电企业出现严重事故,导致供电中断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在实际应用中,售电履约保函的触发条件需要根据具体合同内容和业务场景进行细化和约定。以下为常见触发条件细则:
具体时间要求一般以合同约定的供电时间为准,包括开始供电时间和连续供电时间。若售电企业因自身原因导致供电延迟,则视为触发履约保函条件。
指售电企业未经购电人同意,擅自变更电力的供给方式,比如由直供改为代购代售,或由中压供电改为低压供电。
若售电企业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保供电量或因故导致保供电量无法按时交付,则视为触发履约保函条件。
逾期结清电费的期限一般以合同约定为准。若售电企业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向购电人结清全部电费,则视为触发履约保函条件。
售电企业因破产、注销或清算等原因导致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的,视为触发履约保函条件。
在满足触发条件的情况下,购电人应及时向保函开立行提出履约保函索赔申请。索赔流程如下:
购电人向保函开立行提交索赔申请及相关佐证材料,包括合同、违约事实证据等。 保函开立行审核索赔申请及材料,符合条件的,按照保函条款支付保函金额至购电人账户。 购电人收到保函金额后,用于弥补售电企业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某售电企业与购电人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电力供应合同。合同约定售电企业应于每月15日前向购电人提供下个月的供电计划。然而,售电企业连续两个月未按时提供供电计划。购电人多次催促无果后,向保函开立行提出了履约保函索赔申请。经过审核,保函开立行确认售电企业构成违约行为,支付保函金额至购电人账户。
需要注意的是,售电履约保函的触发条件并不能涵盖所有的违约情形。在实际交易中,双方应针对可能存在的业务风险进行充分考虑,并在合同中详细约定违约责任和履约保函的适用范围。此外,在发生履约保函触发时,购电人应当及时收集相关证据材料,避免因证据不足而影响索赔成功率。
售电履约保函的触发条件是保障浙江售电市场公平竞争和稳定发展的重要手段。通过明确触发条件,促进了售电企业规范经营,维护了购电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有助于提升市场交易的安全性和透明度,为浙江售电市场的良性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