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保函是利用电子签名和数字证书技术,通过互联网平台签发的电子合同。它具有安全性高、便利性强、成本低廉等优点,在投标采购活动中得到广泛应用。
投标保函是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交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保证投标人中标后履行合同义务。电子保函是投标保函的一种形式,由投标人使用电子签名和数字证书通过电子保函平台提交。
一般情况下,电子保函在以下情形下可以退还:
投标人未中标 投标人已中标,且按期提供了履约保函 招标人违约或撤销投标 电子保函平台出现技术故障或运营失误,导致电子保函无法正常提交 其他法定或约定退款的情形投标人需要通过电子保函平台申请退还电子保函。具体退还流程如下:
登陆电子保函平台 找到已提交的电子保函 根据平台提示提交退还申请 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如未中标通知书、履约保函、招标人违约证明等 等待平台审核 审核通过后,平台将退还电子保函至投标人的账户投标人在退还电子保函时,需要把握以下注意事项:
及时申请退还:电子保函的退还通常有时间限制,投标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发起申请。 提供完整证明材料:投标人需要根据不同退还事由,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未中标通知书、履约保函、招标人违约证明等。 保存申请记录:投标人应妥善保存退还申请记录和相关材料,以备后查。《电子保函管理办法》第24条规定,电子保函出具人在收到保函申请人提交的以下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应当将电子保函款项退还至保函申请人的账户:
招标人已依法或约定拒绝该投标人的投标申请; 投标人已提交履约保函。第26条规定,除上述情形外,经保函申请人与出具人协商一致,出具人应当在收到保函申请人提交相关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电子保函款项退还至保函申请人的账户。
投标时电子保函是否可以退还取决于具体情形。在未中标、已提供履约保函、招标人违约或撤销投标等情况下,电子保函可以退还。投标人在退还电子保函时,应及时申请、提供完整证明材料并保存申请记录。国家法律法规对电子保函退还也做出了明确规定。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应充分了解相关规定和操作流程,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