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4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推行环节加力推进改革任务清单的通知》(国办发〔2016〕92号)等文件精神,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招投标领域服务水平,江苏省积极推行招标投标领域保函替代现金保证金制度。本文将详细解析江苏省招投标保函的政策背景、操作流程、优势以及注意事项,以期为广大市场主体提供参考。
传统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现金作为保证金,以保证其履行投标承诺。然而,这种方式存在着资金占用量大、周转困难等问题,增加了企业的财务成本和经营压力。为有效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国家和江苏省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鼓励和支持在招标投标领域推行以保函替代现金保证金制度。
2016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行保函替代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96号),明确提出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行保函替代保证金。随后,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行银行保函和保证保险的实施意见》(苏建建管〔2017〕341号),进一步明确了在江苏省工程建设领域推行保函替代保证金的具体措施和要求。
在江苏省招投标领域,常见的保函类型主要包括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等。
投标保函:是指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交的,保证其在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不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以及在中标后按照规定签订合同并提交履约保函的担保。 履约保函:是指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的,保证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担保。 预付款保函:是指承包人为承包工程所支出的材料、设备款等,由银行、担保公司或保险公司向发包人出具的,保证预付给承包人的款项得到合理使用,并在约定期限内完工的担保。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由银行、担保公司或保险公司向建设单位提供的担保。根据项目类型和实际需求,招标人可以选择要求投标人提供一种或多种类型的保函。例如,在工程建设项目中,招标人通常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保函和履约保函。
在江苏省招投标活动中,办理保函的流程一般如下:
选择担保机构:投标人需要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担保公司或保险公司作为担保机构。 提交申请材料:投标人需要向担保机构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 缴纳担保费用:担保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会根据保函金额和担保期限等因素确定担保费用。 获取保函:投标人缴纳担保费用后,担保机构会向其出具保函正本。 提交保函:投标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保函正本提交给招标人。在江苏省招投标领域推行保函替代现金保证金制度,具有以下优势:
减轻企业负担:保函可以有效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企业投标成本。 提高投标效率:保函办理流程简便快捷,可以缩短招标时间,提高招标效率。 防范招标风险:保函可以有效约束招标人和投标人的行为,防范违约风险,维护招投标市场秩序。 优化营商环境:推行保函替代现金保证金制度,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在办理和使用保函过程中,投标人和招标人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选择正规的担保机构:投标人应选择具有良好信誉和实力的银行、担保公司或保险公司作为担保机构,避免因担保机构问题造成损失。 认真核对保函内容:投标人在收到保函后,应认真核对保函内容,特别是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范围等关键条款,确保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 妥善保管保函:投标人应妥善保管保函正本,避免遗失或损坏。 及时申请退还或解除:在项目结束后,中标人应及时向担保机构申请退还保函;未中标的投标人应及时申请解除保函,避免产生不必要的费用。 招标人应明确保函要求: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应明确保函的类型、金额、有效期、提交方式等具体要求,以便投标人提前做好准备。 招标人应认真审核保函: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提交的保函后,应认真审核保函的真伪和有效性,避免接受虚假保函。总之,在江苏省招投标领域推行保函替代现金保证金制度,是贯彻落实国家政策、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相信随着政策的不断完善和市场的不断成熟,保函将在江苏省招投标活动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