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函是一种重要的贸易合同保障工具,但其效力是否需要盖法人章,在实际执行中存在争议。本文将深入探究履约保函盖法人章的法律依据、实际操作和风险提示,为企业提供全面的指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6条,合同书应盖章、签字,但没有明确规定法人章是必备要件。因此,从合同法的角度看,履约保函不一定需要盖法人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8条规定,书面担保合同应当载明担保方式、担保范围、担保期限和担保人的权利义务等事项,但也没有明确要求必须盖法人章。
该司法解释第22条规定,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未收取或未提交的,承包人不承担履约的保证责任。但如果履约保函上盖有法人章,可以视为已履行收取履约保函的义务。
在实际操作中,大部分金融机构要求履约保函上盖有法人章。因为法人章是企业身份的合法凭证,可以证明履约保函的真实性,避免出现伪造或冒用情况。
对于股份制企业或机构,为了加强内部管理,可能会制定相应的财务制度,规定某些金额以上或特定事项的合同、保函等需经多级领导签字盖章。此时,履约保函上可能需要盖多个法人章。
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履约保函必须盖法人章,但金融机构出于风险控制的考虑,可能会认定没有盖法人章的履约保函无效或效力不确定。这可能会导致企业在履约过程中遭受损失。
在诉讼过程中,有法人章的履约保函具有更强的证据效力。如果履约保函上没有盖法人章,可能会被对方当事人质疑其真实性,从而减弱其证据效力,不利于企业维权。
如果履约保函上没有盖法人章,在发生纠纷时,可能会增加纠纷处理的难度和成本。金融机构可能会以此为由推脱责任,企业需要承担额外的举证责任和诉讼风险。
综合考虑法律规定、实际操作和风险提示,建议企业谨慎对待履约保函盖法人章的问题。以下提供一些建议和注意事项: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风险,建议企业在签发履约保函时首选盖法人章。即使法律没有明确要求,也不能排除金融机构出于自身风控需要而拒绝受理不盖法人章的履约保函。
对于大额履约保函或其他需要多级审批的事项,企业应按照内部财务制度落实多级签字盖章制度。确保履约保函经由有权签字盖章的人员授权签发,加强企业自身的内控管理。
如果企业出于特殊原因确实无法盖法人章,建议保留相关证据,如授权委托书、财务审批文件等。在发生纠纷时,可以向司法机关或金融机构提供证据证明履约保函的真实有效性。
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遇到金融机构口头承诺不需要盖法人章的情况。但为了避免后续纠纷,建议企业谨慎对待此类口头承诺,最好以书面形式明确约定履约保函是否需要盖法人章。
履约保函盖法人章的法律规定较为模糊,但在实际操作中,多数金融机构要求盖法人章。为了避免履约保函效力不确定、证据效力减弱和纠纷处理困难等风险,建议企业谨慎对待履约保函盖法人章的问题,首选盖法人章,必要时落实多级签章,保留相关证据,谨慎应对口头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