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建设工程履约保函,又称履约保证金保函,是建设单位为保障承包人能够按期、按质、按量完成工程项目而要求承包人提供的担保方式。当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后,建设单位应及时退还给承包人已缴纳的履约保函。
承包人已满足下列条件时,可向建设单位申请退还履约保函:
工程项目已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承包人已履行全部合同义务,不存在未完成或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承包人已结算工程款项,且不存在拖欠工程款或其他债务。 建设单位未因承包人履约不当而行使保函权利。 保函有效期内未发生索赔或仲裁事件。承包人符合退还条件后,应按照以下流程申请退还履约保函:
提交退还申请:向建设单位提交履约保函退还申请书,并附具相关材料(见下文)。 建设单位受理:建设单位收到申请后,应及时受理并逐项核查申请材料。 审核通过:建设单位经审核符合退还条件后,办理退保手续。 通知银行:建设单位通知开立保函的银行办理退保操作。 保函退还:银行将履约保函退还至承包人指定账户或返还保函原件。承包人申请退还履约保函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履约保函退还申请书。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 工程结算书及工程款支付凭证。 承包人履约情况证明材料(如工程保修承诺书、质量保证书等)。 建设单位未行使保函权利的证明材料(如保函未被索赔或仲裁的证明)。 承包人指定账户信息或保函原件。承包人在申请履约保函退还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及时提出申请:履约保函一般都有有效期限制,应在有效期内及时提出申请。 准备齐全材料:申请退保时应提供齐全的材料,以加快审核退保流程。 确保索赔期限已过:应确认保函的索赔期限已过,避免在索赔期内发生纠纷而影响保函的退还。 主动沟通:在申请退保过程中,应主动与建设单位和银行沟通,了解退保进度。如果承包人符合退还条件但未及时得到履约保函,或是建设单位无故拒绝退还保函,承包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向建设单位沟通协商,说明情况并提出退还申请。 向保函开立银行反映情况,要求协助办理退保手续。 向行业主管部门投诉或申请调解。 提起仲裁或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建设工程履约保函退还是承包人工程结算后的重要环节,通过了解退还条件、申请流程、所需材料和注意事项,承包人可以顺利且及时地收回已缴纳的保函,为后续的工程参与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