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为加强中国银行保函业务管理,控制风险,维护银行信誉,根据《保函统一规定》、《中国银行公司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定义
保函是指银行应被保证人的要求,向受益人出具的一项保证文件,承诺在被保证人违反其与受益人订立的合同或契约时,银行向受益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担保金。
保函业务是指银行从事保函出具、续展、修改等相关业务活动。
三、业务原则
(一)统一管理,分级审批。
(二)坚持保函独立性原则,严格防范关联业务风险。
(三)遵循真实性原则,不为虚假或非法交易出具保函。
(四)注重风险控制,把握保函业务审批与风险管理全流程。
(五)健全内部管理体系,确保保函业务规范运作。
四、业务范围
本行可承办的保函业务包括但不限于:
(一)招标保函;
(二)履约保函;
(三)预付款保函;
(四)质量保函;
(五)尾款保函;
(六)偿还保函;
(七)保证金保函;
(八)其他符合本行业务范围的保函。
五、承保资质
申请保函的被保证人应当具备以下资质: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财务状况,无重大违约或诉讼等不良记录;
(三)有能力履行保函项下的义务;
(四)与受益人有实际业务往来或潜在合同关系;
(五)本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业务流程
(一)保函申请
被保证人向本行提出保函申请,提交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 保函申请书;
2. 被保证人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身份证明;
3. 被保证人的财务报告或其他财务信息;
4. 合同或其他债权凭证;
5. 本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二)业务审查
本行对保函申请进行业务审查,重点审查被保证人的资质、合同内容、保函种类、担保金额、期限等因素,并对保函风险进行评估。
(三)审批
经业务审查后,符合条件的保函申请,报相关业务部门审批。
(四)出具保函
保函经审批通过后,本行向受益人出具保函。
(五)保函管理
本行对出具的保函进行跟踪管理,包括:
1. 记录保函信息;
2. 定期检查被保证人的履约情况;
3. 监督保函到期并及时解除担保。
七、风险管理
(一)风险评估
本行在出具保函前,应当对保函风险进行评估,重点考虑:
1. 被保证人的信用情况;
2. 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和可执行性;
3. 保函担保金额的合理性;
4. 保函期限的适当性;
5. 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的影响。
(二)风险监控
本行应建立保函风险监控机制,及时掌握被保证人的履约情况和保函的履约风险,并采取相应风险应对措施。
(三)风险应对
一旦发生保函项下的风险事件,本行应当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应对,包括:
1. 通知被保证人和受益人;
2. 要求被保证人履行合同或提供担保;
3. 向受益人按照保函约定支付担保金额;
4. 向有关司法部门申请司法救助。
八、保函失效及解除
保函失效的情形包括:
(一)保函到期;
(二)被保证人履行保函项下担保的合同或契约;
(三)受益人放弃保函担保;
(四)本行与被保证人或受益人协商同意解除保函;
(五)保函的出具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保函统一规定情形;
(六)其他导致保函失效的情形。
保函解除应办理保函解除手续,并通知被保证人和受益人。
九、违约处罚
对于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本行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人员或机构采取相应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一)警告;
(二)罚款;
(三)停业整顿;
(四)取消业务资格;
(五)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十、附则
(一)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执行。
(三)本办法由中国银行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