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引言
本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意见书”)系由[律师事务所名称](以下简称“本所”)受[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项目名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投标履约保函(以下简称“保函”)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的法律意见。
## 二、 项目背景
招标人为[阐述招标人基本信息及项目背景,例如: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现拟就本项目的[具体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 三、 保函的性质
保函是指[银行名称](以下简称“担保行”)应投标人[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人”)的申请,向招标人出具的,保证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以及中标后不撤销投标文件、不撤回投标,并在中标后按规定时间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提交履约担保的书面承诺。保函并非独立于基础交易(即招标投标活动及后续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之外,而是依附于基础交易的从法律行为。
## 四、 保函的法律效力
1. **生效条件**: 保函的生效需满足以下条件:
(1) 招标文件载明要求投标人提交保函;
(2) 保函内容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3) 担保行依法成立并取得经营担保业务的资格,且其出具的保函形式及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定。
以上条件均满足时,保函方可生效。
2. **效力范围**: 保函的效力范围应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担保范围一致,主要包括:
(1) 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撤销投标文件、不撤回投标;
(2) 中标后,投标人按规定时间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 中标后,投标人按规定时间提交履约担保。
## 五、 招标人的权利义务
1. **权利**:
(1) 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且真实有效的保函;
(2) 当投标人出现保函约定的违约情形时,招标人有权要求担保行进行赔偿;
(3) 招标人有权在保函有效期内对保函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查。
2. **义务**:
(1) 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保函的提交方式、金额、有效期、担保范围等内容;
(2) 招标人应妥善保管保函,并在保函有效期届满后及时退还给投标人或依法予以处置;
(3) 当投标人出现保函约定的违约情形时,招标人应及时通知担保行。
## 六、 投标人的权利义务
1. **权利**:
(1) 投标人有权选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和自身条件的担保机构出具保函;
(2) 投标人有权在保函有效期届满后要求招标人退还保函。
2. **义务**:
(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符合规定的保函;
(2) 投标人应确保其提交的保函真实、有效;
(3) 投标人应严格履行保函约定的义务。
## 七、 担保行的权利义务
1. **权利**:
(1) 担保行有权收取保函手续费;
(2) 当投标人出现保函约定的违约情形时,担保行在履行保函责任后有权向投标人进行追偿。
2. **义务**:
(1) 担保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保函;
(2) 当投标人出现保函约定的违约情形时,担保行应及时履行保函责任,向招标人支付赔偿金。
## 八、 风险提示
1. **对于招标人**:
(1) 招标人在选择担保机构时应注意其资质和信誉,避免因担保机构自身问题造成损失;
(2) 招标人应注意保函的有效期,避免在保函失效后遭受损失。
2. **对于投标人**:
(1)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保函的性质、法律效力及风险,谨慎作出承诺;
(2) 投标人应选择信誉良好、实力雄厚的担保机构出具保函,以降低自身风险。
## 九、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招标人在本项目中要求投标人提交保函的做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维护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保障招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应充分了解保函的法律风险,谨慎作出承诺,并选择信誉良好的担保机构出具保函。
## 十、 声明
1.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招标人在本次招标活动中参考使用,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2. 本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是基于现有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作出的,如果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变化,本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也将随之发生变化。 3. 本所并不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依据的文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于任何使用本法律意见书的人员因使用本法律意见书而遭受的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损失,本所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名称]**
**[律师姓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