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筑工程领域,履约保函是工程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要求承包商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并提供相关保函。在保函条款中,常常会出现"暂列金额"这一概念,这可能引发疑问:履约保函扣不扣暂列金额?
暂列金额是指在工程结算中,对尚未明确金额或需要进一步核定的项目进行的暂估金额。这些项目可能包括变更、签证等,在决算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因此,暂列金额并不是最终确定的工程款。
对于履约保函是否扣除暂列金额,法律法规和行业惯例对此尚未形成明确且统一的规定。不同的地方和项目可能有不同的处理方式,需要项目各方在合同中作出具体约定。
部分项目中,履约保函不扣除暂列金额。这种做法的依据是:暂列金额并非最终确定的工程款,不应计入履约保函的保障范围。如果扣除暂列金额,会增加承包商的资金压力,也有可能影响项目的顺利进行。
另一些项目中,履约保函会扣除暂列金额。这种做法的依据是:暂列金额虽然不是最终确定的工程款,但也是工程合同的一部分,承包商有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如果扣除暂列金额,可以有效防止承包商利用暂列金额逃避履约责任。
无论采用何种做法,至关重要的是项目各方在合同中对履约保函的扣除方式作出明确约定,避免产生争议。通常,合同会规定以下两种扣除方式:
比例扣除:按暂列金额的特定比例进行扣除,例如扣除50%或70%。 项目扣除:只对特定项目对应的暂列金额进行扣除。例如,对变更签证对应的暂列金额扣除,而不扣除其他项目对应的暂列金额。在确定扣除比例或特定项目时,需要综合考虑工程合同条款、项目实际情况、风险控制需求等因素。
目前,尚未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定履约保函是否扣除暂列金额。然而,以下法律法规对履约保函的扣除方式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江苏省建筑工程履约保函管理暂行办法以上法律法规强调履约保函条款应明确、具体、完整,有利于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履约保函是否扣除暂列金额是一个需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事项。合同可以约定扣除方式为比例扣除或项目扣除,并根据工程合同条款、项目实际情况、风险控制需求等因素确定扣除比例或特定项目。相关法律法规对扣除方式具有一定参考意义,但尚未形成统一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