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函是一种重要的银行担保工具,在国内外贸易、工程承包、投资合作中广泛应用。北京银行作为我国领先的商业银行,在保函业务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和雄厚的实力,现推出北京银行开立保函协议,为客户提供全方位、专业化的保函服务。
本协议适用于北京银行与客户签订的全部保函业务。保函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履约保函、付款保函、预付款保函、投标保函、支付保证金保函、独立保函等。
1. 保函申请 客户向北京银行提交保函申请书、项目合同或协议、受保人资料、担保分析报告等相关材料。
2. 审查与评估 北京银行对客户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评估客户的信用状况、项目风险和担保能力。
3. 保函出具 北京银行审批通过后,向受保人出具保函。保函中载明保函金额、生效日期、有效期、担保条款等内容。
4. 履约与索赔 客户履行合同或协议义务,受保人无故拒付或延期付款,客户可向北京银行提起索赔。北京银行经核实后,依保函约定向受保人履行担保责任。
北京银行根据客户的信用状况、项目风险和担保能力确定保函额度。保函期限根据相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确定,一般不超过一年。
北京银行根据保函种类、保函金额、保函期限和客户风险状况收取保函费用。保函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担保费、手续费、利息等。
1. 客户应向北京银行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资料和信息。 2. 客户应按保函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履行合同或协议义务。 3. 客户须及时向北京银行报告保函项下的履约情况和索赔情况。 4. 客户须按时缴纳保函费用。
1. 北京银行按照保函约定对受保人履行担保责任。 2. 北京银行对客户提交的材料保密,并严格遵守监管机构相关规定。 3. 北京银行向客户提供保函相关的咨询与服务。
因保函业务引发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根据保函或相关合同、协议的约定,向相应仲裁机构或法院提起仲裁或诉讼。
本协议经北京银行和客户共同认可并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的解释权归北京银行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