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函是一种担保文件,由发包人(受益人)向承包人提供,以确保承包人履行合同义务。如发生违约,受益人可依据保函向发函银行(出函人)索赔。对于由此引发的诉讼,确定诉讼管辖纠纷地至关重要。
确定诉讼管辖纠纷地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合同约定管辖权:合同双方可在履约保函中明确约定诉讼管辖地。此种约定具有约束力,法院一般会尊重当事人的约定。 被告住所地管辖权:如果合同未约定管辖权,则一般以被告(出函银行)的住所地为诉讼管辖地。此乃民事诉讼的一般性规则。 合同履行地管辖权:在履约保函争议中,合同履行地通常是工程项目所在地。因此,工程所在法院对于保函诉讼也拥有管辖权。2019年,某建设公司与某工程公司签订建设合同,并由工程公司提供的履约保函由A银行出具。项目完成后,建设公司认为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向出函银行A银行索赔。双方协商未果,建设公司向B法院(工程所在地法院)起诉A银行。本案中,合同中未约定管辖权,因此法院以工程所在地B法院作为诉讼管辖地。
2020年,某机械设备公司与某贸易公司签订设备采购合同,贸易公司提供的履约保函由C银行出具。因设备质量问题,设备公司向C银行索赔。C银行主张其注册地在D市,且贸易公司所在地也为D市,要求设备公司将诉讼管辖至D市法院。本案中,合同中并未约定管辖权,且设备公司住所地在E市。法院认为设备采购合同履行地为E市,设备公司住所地亦为E市,因此设备公司在E市法院起诉C银行符合合同履行地管辖权原则,法院支持设备公司的诉讼请求。
在确定履约保函诉讼管辖纠纷地时,还需注意以下事项:
管辖权异议:被告(出函银行)应及时提出管辖权异议,如果丧失时限将影响其对管辖权的抗辩。 管辖权变更:在特殊情况下,法院可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变更管辖权。 并行诉讼:同一履约保函纠纷,在不同管辖地的法院提起诉讼,则应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确定管辖权归属。履约保函诉讼管辖纠纷地涉及合同约定、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等因素。在实践中,应综合考虑各因素确定。当事人应在履约保函中明确约定管辖权,以避免诉讼增加诉讼成本和时间。此外,对管辖权异议和管辖权变更等事项的了解,有助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