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投标单位为依法注册、具有履约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投标单位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资格证明。
1. 标的物为深圳银行认可的工程、采购、服务等项目的投标。
2. 标的物的金额不低于深圳银行规定的起保金额。
1. 保函金额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10%。
2. 对于首次与深圳银行合作的投标单位,保函金额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5%。
1. 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资格证明。
2. 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3. 财务报表(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 项目合同(已签署生效)。
5. 保函申请书。
6. 其他深圳银行要求提供的材料。
1. 投标单位向深圳银行提出投标保函申请。
2. 深圳银行受理申请,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3. 深圳银行对投标单位进行尽职调查。
4. 深圳银行做出开具投标保函的决定。
5. 投标单位与深圳银行签订投标保函开具协议。
6. 投标单位缴纳保函保证金。
7. 深圳银行向受益人(招标单位)开具投标保函。
1. 投标单位应如实提供开具投标保函所需的全部材料。
2. 深圳银行对投标单位的尽职调查结果将作为开具投标保函的重要依据。
3. 投标单位应按约履行投标保函项下的义务。
4. 如果投标单位未能中标或违约,深圳银行有权追偿保函保证金。
5. 深圳银行保留对投标保函开具条件进行调整的权利,恕不另行通知。
1. 资信雄厚,风险把控能力强。
2. 经验丰富,专业团队提供优质服务。
3. 流程高效,开具保函速度快。
4. 费率优惠,降低企业资金成本。
电话:0755-83688688
传真:0755-82919191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5001号深圳银行总部
邮箱:guarantee@sdb.com.cn
网站:www.sdb.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