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函是保证承包人在签订合同时履约完毕的一种担保文件,如果承包人违约,则给付方(银行或保险公司)将向受益方(发包人)支付保证金。履约保函的期限通常与合同工期一致,如果履约保函过期,则承包人的履约保障将失效,给受益方带来以下风险:
履约保函过期后,如果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受益方将无法向给付方索赔,只能自行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由于承包人可能缺乏履行能力或已经破产,受益方追索违约赔偿款的难度较大,很可能蒙受损失。
一般情况下,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罚息。但如果履约保函已过期,发包人只能向承包人索赔罚息,承包人可能拒不支付或无力支付罚息,给发包人带来额外的损失。
履约保函过期后,如果承包人继续违约,导致工程无法按期竣工,发包方可能需要寻找另一家承包人续建工程,这将延长工程工期,增加工程成本。该部分损失即使发包方通过诉讼从原承包人处获得赔偿,也会给发包人带来额外的烦恼和时间成本。
履约保函过期后,承包人违约,发包方无法向给付方索赔,也难以向承包人追索赔偿,发包方已经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或预付款将无法追回,给发包方造成直接的资金损失。
履约保函过期后,承包商违约,导致工程无法按时交付或质量不达标,不仅会损害发包方利益,还会损害发包方声誉。发包方在选择承包人时更加谨慎,甚至导致失去后续合作机会,造成间接损失。
为了避免履约保函过期带来的风险,发包方应采取以下措施:
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约保函的有效期限,并要求承包人及时办理履约保函的续期手续。 定期核查履约保函的有效期,并在接近到期时及时提醒承包人进行续期。 如果承包人未能在到期前续期履约保函,应督促承包人提供其他形式的履约担保,例如银行保函或抵押担保。 如果承包人在履约过程中出现违约迹象,应及时向给付方索赔,避免逾期造成索赔时效丧失。履约保函是保障合同履行的重要工具,发包方应重视履约保函的有效期管理,避免履约保函过期带来的各种风险,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