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保函服务协议
第一条 甲方与乙方双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约定,签发银行保函并提供相应服务。
第二条 甲方应在乙方提出合法且符合业务规范要求的申请后,按照约定的条件和金额签发保函。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期限向甲方支付保函费用。
第四条 在保函有效期内,如乙方违约或发生相关事件,甲方应根据保函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第五条 甲方有权根据政府法律法规、监管机构要求等情况变化调整保函内容。
第六条 乙方应确保提供给甲方的资料真实、完整、准确。如因乙方提供虚假信息而导致甲方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额外的抵押物、担保人、风险缓释措施及其他必要安全措施。
第八条 协议终止前,任何一方未得到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解除协议。
第九条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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