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这篇文章是因为前几天看到一个朋友圈的讨论,关于支付履约保函的担保费,大家讨论得很热烈,也有些观点分歧。这是一个在实践中很常见的法律问题,但似乎又没有那么简单,所以想在这里聊一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先说说什么是支付履约保函。支付履约保函,是银行应客户申请出具的一种书面承诺,保证在一定条件下,银行将支付一定的金额给受益人。它其实是一种银行担保,是独立于主合同之外的保证行为。比如说,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了一笔合同,甲公司需要向乙公司支付一笔钱,为了保证支付,甲公司可以向银行申请一份支付履约保函,银行出具保函承诺,如果甲公司未能按时支付,银行将支付这笔钱给乙公司。
那么,银行出具这样一份支付履约保函,是免费的吗?当然不是,银行也会收取一定的费用,这就是担保费。这就像你去银行开立一个信用证,银行也会收取一定的手续费一样,是很常见的商业行为。
那么,支付履约保函的担保费应该由谁来支付呢?这其实是一个很有争议的问题,在实践中也是各说各的,没有统一的意见。
有些人会说,当然应该是申请人支付,这是申请人向银行申请担保,是申请人和银行之间的合同关系,申请人当然应该支付担保费。这有点像你去银行申请贷款,需要支付一定的利息给银行一样,是很合理的。
但是,也有些人会说,不一定啊,这要看具体情况。在很多情况下,其实是受益人要求申请人提供支付履约保函的,受益人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要求申请人提供一份银行担保,那么受益人要求提供担保,为什么不能由受益人来支付担保费呢?这有点像你去买一份保险,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当然可以要求对方提供保险,为什么不能让要求保险的一方来支付保险费呢?
我个人觉得,这个问题没有绝对的答案,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是申请人主动向银行申请一份支付履约保函,是为了提高自己的信用,方便和对方签订合同,那么当然应该由申请人来支付担保费。这就像你去银行开立一个信用证,是为了提高自己的信用,方便和对方贸易,当然是你自己支付手续费。
但是,如果是受益人要求申请人提供支付履约保函的,是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那么受益人也可以来支付担保费。这就像你去买一份保险,是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当然也可以由自己来支付保险费。
当然,在实践中,可能大多数情况下还是申请人支付担保费,因为受益人要求提供担保,是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自然是希望对方提供免费的担保。但是,我觉得,这并不是绝对的,还是要看双方的协商结果,如果受益人愿意支付担保费,也是可以的。
另外,在支付担保费的时候,还有一个问题需要注意,那就是税费。因为担保费也是需要缴纳增值税的,所以在支付担保费的时候,要注意是否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以及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总之,支付履约保函的担保费应该由谁来支付,并没有绝对的答案,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在实践中,还是要双方协商确定,不要太拘泥于固定的思维,只要双方同意,谁支付都是可以的。当然,在支付担保费的时候,也要注意相关的税费问题,不要忽视了。
最后,希望这篇文章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也欢迎大家留言讨论,一起交流学习。